为贯彻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年初颁布的“31条惠及台胞措施”,今年6月6日在第十届海峡论坛上,我省发布实施《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简称“66条实施意见”)。记者从省台港澳办获悉,截至目前,“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闽全面推动,政策落实面达90.3%;“66条实施意见”也已全面部署、有序推进,政策落实面达95.5%。
据介绍,“31条惠及台胞措施”发布实施后,我省迅速行动、部署落实。“66条实施意见”中,有37条是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有24条属于自主创新、先行先试,有5条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先行政策。与此同时,我省着力建立完善相关协作机制,不定时协调解决推进落实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布了55个省直职能部门的对接工作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此外,我省各地各部门迅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工作。厦门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厦门60条”,莆田、福州、漳州、龙岩等地先后发布实施相应举措。目前,福建辖区“九市一区”均已研拟配套实施方案。
随着一系列惠及台胞政策落实,台商台胞获得感不断增强。
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方面,宸鸿科技、友达光电等8家台资重点企业列入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升级龙头企业。
台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方面,今年上半年进行的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缴汇算中,全省(含厦门市)有捷联电子、建霖工业胶等176家台资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总金额7.58亿元。
台创园台农企业生产用电电价优惠方面,今年全省6个台创园中已有永福台品樱花园、漳平鸿鼎农场等183家台资农业企业享受生产电价优惠政策,年减少电费支出1420万元。
公共服务领域特许经营项目方面,天福集团已投资沈海高速公路漳诏路段天福服务区项目;厦门市台资企业注册资本为美元的有1281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的有2168户。
台资独资设立医院或合资合作设立其他医疗机构方面,目前已设立台资独资医院1所(厦门长庚医院)、合资医院1所(厦门安宝医院)、合资(合作)门诊部2所,批准设置台资(含合资)医疗机构6个。
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方面,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73个。其中,国家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12个,居全国第一位。
台胞持台湾地区相关执业证书,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方面,目前平潭已有备案在册台湾建筑师、规划师170人,139名台籍导游取得执业资格,53名台籍导游、医师、教师备案执业。
参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项目方面,全省已有35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接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落地实施18个项目。如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等5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台湾设计团队承接。
台胞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评选方面,台胞廖德良先生被评为福建省第四批(每三年评选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台资独资设立演出经营单位,打造两岸影视产业基地方面,首家台资独资演艺经纪公司(厦门市量能文化演艺经纪有限公司)获批设立,已建成海峡两岸影视制作(漳州)基地等4个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完善升级卡式台胞证相关系统便于台胞宜居宜业方面,全省已有631家酒店宾馆自愿配备台胞证读卡器;所有28个动车(高铁)站内35台自助购、取票设备和所有民用机场的70台自助值机设备均已升级支持台胞证自助办理手续;福州海峡银行46家网点全部实现台胞办理信用卡业务;我省开发的网上预约挂号信息系统已支持台胞证网上预约就医;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已开设台胞专区;福州人事人才网、平潭对台招聘网站、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等人才招聘网站已实现台胞证登录注册使用。
省台港澳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落实各项惠及台胞政策,及时调研、了解台商台胞在同等待遇方面的需求,让台胞在福建更好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让台企在福建更好更快地发展。(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