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日报》7月2日讯 日前,浙江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三新一强”,即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帮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在研发攻关上,《若干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提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度,在细分领域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
根据《若干意见》,今后,浙江将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鼓励雄鹰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从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必须建立培育体系。《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指导各地分层筛选建立培育库,引导企业对标提升,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截至今年一季度,浙江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数量居全国第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167家、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28553家。(记者 郑亚丽 通讯员 梁化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