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温州日报》讯 记者昨从市经信局获悉,为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稳进提质、缩小“三大差距”和“扩中提低”的重要作用,市经信局于日前牵头起草了《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征求意见稿)。目前,该《实施意见》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悉,6月27日,市委市政府宣布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并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启动创建。作为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的具体举措,此次起草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面向中小微企业构建“创业扶持友好、创新推动友好、市场开拓友好、财税支持友好、信贷融资友好、服务体系友好、权益保护友好”的七大支撑体系,并明确到2025年,新增中小微企业10万家,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万家;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5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8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150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4000家。
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还对建设七大支撑体系的具体举措分别加以明确。如针对“创业扶持友好”,共安排4条措施,分别是支持创业创新、激励人才创业、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培育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针对“创新推动友好”,共有6条措施,分别是实施中小微企业“满天星”梯度培育计划、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强化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建设等。
在工作保障方面,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开展发展环境评估、加强宣传交流在内的四方面内容。据悉,我市将成立市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行月度报送制度,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市经信局提醒,对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者,可于8月15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