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将通过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引导房开企业合理定价、严格控制房价涨幅等六个方面内容,加强商品住宅销售管理,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记者昨日就此采访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此次公布的《通知》。
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各项精神,房地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通知》指出,要根据区域房价水平、市场供需、价格指数等情况,指导企业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保持房价平稳。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溢价、竞地价”等房价地价联动措施,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同时,《通知》对新出让地块居住建筑品质和工程造价提出明确要求。
引导房开企业合理定价
《通知》明确,要引导房开企业合理定价,指导企业根据楼面地价、合理成本、产品品质、区域均价等因素,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严格控制房价涨幅
对申请续开的项目,《通知》明确去化率30%要求,且原则上不得涨价。对申请高于前一批次分面积段指导价格的项目,必须去化率达到60%以上,且在价格指数空间范围内可给予适当调整,按年、季、月等指数进行严格把关、综合监测。
及时预售稳定预期
对已申请价格会商并确认指导价格的项目,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未及时开盘预售的,属地主管部门要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公开销售,且半年内暂缓受理下一批次价格会商指导。对限期内拒不整改的项目,必须达到现房销售条件后按已会商指导价申请办理现售手续。
统一公证摇号标准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通知》规定对项目当期参加摇号的人数和开盘房源套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楼盘,必须采取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对项目当期参加摇号的人数和开盘房源套数比例在2:1以下的楼盘,由各地视情采取公证摇号等方式。
规范交易市场秩序
为规范交易秩序,《通知》提出,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实价”销售制度。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重点对热点住宅小区二手住房交易价格进行监测,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来源:温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