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链式”通行在郑州试行 车流汇合处抢道 将罚款200元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李江瑞
通讯员李冰
平日里在郑州开车,每到多股车流汇合、道路变窄的地方时,总会特别堵,因为都想抢先通过。而且郑州市里这种路口并不少见。
旨在缓解这种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拉链式”通行,如今也开始在郑州试运行了。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郑州交警支队选取的首个试点就是其中一个出了名的堵点:陇海路西三环立交东向北匝道。
【试点】
交警要在这个“堵点”
试行“拉链式”通行方式
工作日的每个傍晚,在郑州未来路郑汴路口附近工作的刘宇欣,都会开车走陇海高架回家,途中不得不经过“知名堵点”:陇海路西三环立交东向北匝道。
这个原本是两车道的匝道,在和其他方向驶来、也要奔向下方中原路口的多股车流汇合时,变成了单车道。“很多车都是你争我抢,想早一秒钟驶入下桥的路。”刘宇欣说,这种情况下有的司机车技会经不住考验,他每周都能在这里见到几起剐蹭、追尾事故,那时候会更堵。
怎么办?11月2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交警二大队得知,郑州交警支队首次选取这里作为试点,采取“拉链式”通行方式。现在,这里的相关配套标志标线已经安装、施划完毕,抓拍设备也已经安装到位。
【解释】
什么是“拉链式”通行
违反了要抓拍
郑州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是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按照地面的标线指示,左右车道交替通过,有序通行,相互礼让。
“在进入并道路口之前,道路分道标线是实线,不允许越线并道;驶入虚线路段后,允许越线并道,但要根据道路标线标明的顺序交替通过。”民警介绍,“拉链式”通行其实就是两车道并一车道的时候,左边过一辆车,右边过一辆,交替通行,违者抓拍。
民警强调,“拉链式”通行方式,是为解决车道变少时秩序混乱和事故频发的问题。有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引导,让广大驾驶员养成相互礼让、交替通过的良好习惯,这样下去,即便在没有实施“拉链式”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大家也能够交替通过。
11月2日当天,“拉链式”通行方式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晚上7点40分左右,陇海路西三环立交东向北右转匝道处和以往有了不同,这里没有再出现车流积压滞留,而是按序通行,比以往快了不少。
【计划】
试行成功后全市推广
不按规定行驶者处罚200元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从11月2日试行起到下个月初,“拉链式”通行试运行一个月。其中前两周以宣传推广为主,后两周以警告和曝光为主。试运行期间,交警部门也会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优化方案。
而试运行成功后,郑州交警会在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路口逐步进行推广,对不遵守交替通行规定的,将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环城快速路出现此项违法将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探访】
司机不知交替通行规定
“拉链式”通行需共同遵守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多道并一道”路口交替通行,是本来就有的规定。但在河南商报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多位司机并不了解交替通行和“拉链式”通行。
驾龄一年多的孙先生说,他开车最害怕的就是堵车时的变道、并道,对于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交替通行的规定,他并不了解。但他对“拉链式”通行是支持的。
而在一家单位当了16年司机的陈师傅表示,他至今都不知道,在一定情况下不交替通行还会受罚,对于“拉链式”通行,他认为这种通行方式需要所有司机都遵守才行,“如果就一个司机遵守,或者有司机在路口突然不遵守了,就很容易导致路口的交通秩序回到老样子,重新乱起来。”
【延伸】
深圳等地实行“拉链式”通行
事故下降、通行效率提高
河南商报记者查阅发现,欧美不少国家和地区一直实行“拉链式”通行。国内的深圳、北京、长沙等地在一些路口也实行了这种通行方式。
2015年12月15日起,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拉链式通行,交警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处罚。
当时深圳媒体报道,之前推出了40个交替通行路口,从现场取样统计数据来看,各路口交替通行率平均由35%提高到93%,相关路段的事故警情下降37%,通行效率方面,高峰小时车流量较交替通行前增加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