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5日电 题:中国文明互鉴传统如何促进当代人权事业发展?
作者:苏发祥(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院长)
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自古以来,中华文明就十分重视与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对话。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延续至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开放包容,善于学习和接纳世界其他文明,同时将自身优秀文化传播至世界各地。
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互尊、互信、互赏、互鉴的人权理念,对当今中国及其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正是在充分吸收这些传统智慧,以及遵循国际人权发展的普遍规则基础上,中国结合本国实际,不断推动本国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
中国传统文化中含有丰富的文明互鉴的智慧,这些传统智慧为当今中国人权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是中华文明对国际人权事业的独特贡献。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文明互鉴的智慧可概括为三句话。
第一,和而不同。不同文明可以求同存异,和睦相处,这是贯穿于中国整个文明交流融合历史过程的文化立场,是中国文化数千年绵延至今而没有中断的基因。
第二,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句话意为“万物同时生长而不相妨害,日月运行、四时更替而不相违背”。在文化方面,它强调的是文化具有多样性,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
第三,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与不同文明的交流中,中国文化尊崇礼尚往来,讲究知恩图报、包容大度。
著名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将上述中国文明交流互鉴的传统总结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这便是文明互鉴的中国智慧。
人权是现代人类文明的核心范畴,是捍卫人的价值主体性、探寻人类政治共同体正当性的关键所在。与其他文明一样,人权文明也存在多样性和多元性。
中国长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但重视政治权,也把生存权和发展权视为人权事业的重要内容,坚持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基于文明交流互鉴的中国传统和智慧,中国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人权观,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念,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互尊。在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相互尊重是先决条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创造和发展了多姿多彩的文明,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的文明都扎根于自己生存的土壤,是人类非凡智慧和精神追求的结晶。国家不分强弱,民族不分大小,不同文明在价值上平等,没有文明和野蛮、先进和落后、优等和劣等之分,都应得到尊重和珍惜。所谓“各美其美”,就是在肯定和认同自身文化的同时,也要尊重和包容他者的文化,而不对其他国家、民族的文明持片面、狭隘的认知。因此,摈弃傲慢、偏见和任何形式的文化中心主义,是文明互鉴、共同进步的基础。
二是互信。由于地理环境、社会发展、语言文字和历史进程不同,不同文明有各自不同的价值标准。因此,不同文明之间有差异,甚至存在矛盾也是自然之事。文明之间的差异就像生物多样性一样,是世界的本色。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倡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体会别人感受,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别人。放在文明交往过程中,就是提倡在包容、通达的基础上,对他者文明持有基本信任和理解,这样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
除了差异,人类文明也有共同的基础和目的,如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幸福生活的向往等。互尊互信是不同国家、民族、文明之间交流对话的根本原则,也是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基础。
三是互赏。当今世界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6000多种语言,共同构成了绚烂多彩的人类文明图谱。不同文明,就像百花园中不同的花朵,都有其各自的芬芳和美丽。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学会彼此欣赏、相互包容非常重要,不仅要懂得各自欣赏自己创造的美,还要尊重和欣赏别人创造的美,即“美人之美”,如音乐、舞蹈、服饰等艺术形式,最能引起不同文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们的心灵共鸣。
要做到欣赏和理解其他文明,就必须克服“文化中心主义”和“族群中心主义”。除了遵循国际人权普遍原则和规律之外,每个国家因具体情况不同,在建设人权文明时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理解人权文明的多样性,肯定和欣赏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对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显得至关重要。
四是互鉴。互鉴就是通过人权文明的相互理解达至相互合作和共同发展。当下,很多全球问题需要通过人类之间合作来化解和应对,如人权问题、全球气候和环境问题、贫穷问题、大规模传染性疾病问题等。
文明互鉴即是美美与共。不同文明都是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财富,值得珍惜和保护,人权文明也是如此。只有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国际人权事业才会不断向前发展。这与古代文明互鉴是同一道理。例如,沿着古丝绸之路,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文明中的天文、历法、医药、人文等传入中国,中国的四大发明、农耕业、养蚕和陶瓷技术等也由此走向世界。佛教源于印度,传入中国后形成了藏传佛教和禅宗,禅宗又传入韩国和日本。筷子最早在中国使用,后传至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等地,广受欢迎。
人权的概念虽产生于西方,但在古代不同的文明形态中,都包含有丰富的人权思想和理念。由于历史、传统、地理、现实等存在差异,世界各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也千差万别。吸收成功经验和做法,避免失败和困难,相互借鉴,方能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文明互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是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中国基于文明互鉴这一传统智慧形成的人权观和人权理念,对于当今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中国正是在充分吸收传统文化智慧的基础上,取得了自身人权事业的长足发展,并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简介】
苏发祥,中国人权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院长、期刊社社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