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2日电 题:叶辅靖:中国的制度型开放有何新趋势?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韩永
自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起,“制度型开放”提出已有三年多时间。其间,RCEP达成协议并在各国相继生效,中国申请加入CPTPP,中国的对外开放思路与格局,正在发生一些重大变化。
这一变化的要义,是从以前以商品和要素的流动为核心,转向以规则的对标、修订与互鉴、推广、兼容、衔接为核心。前者偏重“形而下”,后者则偏重“形而上”,并与国内某些领域的改革互为因果,是一次对开放的升级重塑。为此,中新社“东西问”专访了中国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叶辅靖。
制度型差异已成为重要制约因素
中新社记者:中国开放的进化历程,怎样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走到如今的制度型开放?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叶辅靖:背后的逻辑有两个:一是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不能长期单兵突进;二是时代变了,发展条件和需求变了,侧重点也要有所改变。
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就是出口进口、资本及其他要素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开放,看重的是商品要素本身,开放的物质方面。
制度型开放则聚焦规则与制度层面,简单说,就是主动对标和对接国际先进的经贸规则,在清理国内不合理、不相容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与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实际上是双向接轨,既继续向国际先进高标准规则靠拢,也把我们自己的领先规则向国际推广,接受检验,变成国际规则。
从改革伊始,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就一直伴随着制度型开放。大的方面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小的方面有关税、外贸经营权、利用外资、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与国际接轨。
“入世”前后,我们加快了制度型开放的步伐。例如,涉外经济法制化建设方面,在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下,中国集中清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贸易促进、贸易救济、利用外资等涉外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方面,根据承诺,中国自2005年1月起全部取消对424个税号产品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仅保留了依据国际公约以及在世贸组织规则下为保证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施进口管制产品的许可证管理;外资准入方面,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
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并非意味着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不再重要,只是强调开放模式和方略的转变和调整。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仍然是中国开放的立足点和基本归宿,仍然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内容和基础;制度型开放仍服务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型升级。不能为制度型开放而制度型开放。
相当长时间内,中国对外开放的重点是“形而下”,与当时的发展需要相适应。现在,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国力增强,过去资金短缺等制约因素已经消除或大大缓解;二、商品要素跨国境双向流动已成常态,已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三、商品和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的不协调不匹配问题日益突出;四、制度性差异成为商品要素型开放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正常的经贸往来常受规则制度差异的困扰,特别是边境后制度规则差异的困扰,引发的经贸摩擦、冲突和贸易战此伏彼起;五、国际新产业新业态新贸易投资范式不断兴起,而相应经贸规则存在真空地带和碎片化趋势,亟需中国积极介入,抢占制高点,充当新规则的创始者、贡献者、协调者、引领者。
开放与改革的互动更加复杂
中新社记者:制度型开放与国内改革有何互动关系?与商品和要素型开放阶段相比有哪些不同?
叶辅靖:以开放促改革是我们的一条重要经验。
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问题,其本身就是改革的深水区,是改革难啃的“硬骨头”。制度型开放最主要的是国有企业规则、产业政策和补贴规则、数字贸易规则、劳工规则、竞争中性规则、知识产权、市场经济导向等规则。在这些方面,中国相应的现行规则与所谓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差异较大,有的涉及制度红线或底线,有的是赶超发达经济体的重要抓手,有的事关国家安全,改革难度很大。
比如补贴规则,中国与国际规则发展趋势有巨大差异,主要是专项补贴上,表现在:一是不断扩大禁止补贴的主体;二是拓展禁止补贴的领域,由货物贸易相关的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领域;三是扩大受禁的补贴方式,国有企业间的担保也在禁止之列;四是提高补贴的透明度要求和通知义务。
可以看出,制度型开放与改革的互动关系,跟商品和要素型开放时期不同,一是制度型开放本身就是改革,是合而为一的;二是二者互动更艰巨更复杂;三是对要素流动型开放和对发展的促进作用充满不确定性,取决于这种改革所采取的路径和由此引起的社会震荡。
“制度型开放”要注意策略
中新社记者:接下来,要推动制度型开放,主要要解决哪些问题?
叶辅靖:一、要分类施策,在跟跑、并跑、领跑和混沌的新兴领域采取不同的方针和策略:在跟跑领域,主要是认真学习,谦虚借鉴;在并跑领域,结合自己的水土,取长补短;在领跑领域,以我为主将中国规则上升为国际通行规则;在新兴领域,要积极介入,抢占先机,占领制高点,增强话语权和引领力。
二、继续坚定捍卫全球化的积极成果,督促发达国家逆转“五个背离”趋势。中国对外开放能否顺利进行,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全球化大势是否继续滚滚向前,取决于外部环境是否有利。当前发达国家“五个背离”趋势日益严重,即,背离传统的务实态度和做法,在经贸关系中过度嵌入价值观、意识形态因素,政治、国家安全泛化极化;背离自身优势和自由竞争信条,搞“逐底竞争”(RACE TO THE BOTTOM);背离结构改革的既定路线,淡化自我革新、自省、自己发展障碍的清除,强化对别人发展的限制;背离非歧视原则,公然在内部市场上为中资企业量身定做歧视性规定;背离在中国内政问题上的谨言慎行传统,日益对与双边关系没有直接关系的中国经济内政问题说三道四,并作负面解读。
三、在国际经贸规则对接上“以我为主”,要注意策略。在主要是自己单方面的事情上,开放什么、开放到什么程度、开放节奏、开放先后顺序,要根据国情和自己的发展需求,自主把握。但在涉及双边或多边利益的共同游戏规则上,是要大家共同接受的,要体现各方的诉求,注意利益平衡。
四、进一步积极顺应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大趋势。现阶段还应继续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因其本身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且经历了实践的长期检验,已成为国际通行规则。此外,这是我们施加影响、做出修正的有效途径。
五、正确对待制度型开放的几大核心议题,如国企议题、补贴和产业政策议题、劳工规则议题、数字贸易议题等,掌握好开放与安全的平衡、高标准规则和务实渐进的平衡。其实中欧投资协定和申请加入CPTPP都为我们处理这些敏感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路径指引和方向标识。
六、要进一步辩证而精准地看待对外开放中的安全问题,把市场准入与内容监管做适当的区分。
【受访者简介】
叶辅靖,经济学博士。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曾任中国驻欧盟使团副司级经济参赞、正司级经济参赞、高级经济顾问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