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7日电(谢雁冰 梁晓辉)慈善法修订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完善网络慈善有关规定,规范网络慈善秩序。
修订草案适应互联网募捐蓬勃发展的实际,总结吸收近年来指定慈善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的好做法,明确指定部门,区分不同平台的功能和责任,规范网络慈善秩序,保障网络慈善各方参与主体的权益。
修订草案填补网络个人求助法治空白。针对近年来个人求助活动平台规模化发展、纠纷时有发生的新情况,回应社会各界加强网络个人求助治理的呼声,在附则中新增关于个人求助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定。明确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的诚信义务,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个人求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规则,促进个人求助平台健康发展,维护公众的爱心善心。
修订草案还新设应急慈善专章,规定建立应急慈善协调机制,强化政府领导、指导应急慈善活动的责任,发挥慈善在应急救灾中的作用。同时,修订草案优化慈善募捐制度,降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年限,鼓励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
此外,修订草案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在明确民政部门的全面监管职责基础上,新增工信、公安、财税、审计、网信、银保监等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现行慈善法是2016年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现行慈善法共12章112条。修订草案新增1章21条、修改47条,共13章1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