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28日电 题:山西官方民间联动 筑牢保护长城的“长城”
中新网记者 杨杰英
长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保护长城就是保护华夏历史、传承中华文明。文物大省山西长城资源丰富,时代涵盖战国、汉、北朝(北魏、东魏、北齐)、隋、五代、明等8个历史时期。作为中华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山西长城的合理保护与有效利用已成为紧迫要务。近年来,山西官方民间力量倾心倾力,用实际行动筑牢保护长城的“长城”。
12月28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网信办和中国新闻网主办的“弘扬长城精神传承爱国情怀”网络主题活动正在此间举行。
在山西大地,数千里长城巍然屹立。山西省委网信办副主任郭江坪介绍,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构建文化遗产保护廊道和文化旅游带,立足长城在山西独有的山水风光禀赋和历史文化底蕴,深入挖掘长城文化价值、景观价值和精神内涵,为建设文化强省、美丽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山西省长城资源丰富,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历代长城分布于8市39县(市、区),共计4266个点、段,总长1401.23千米,长城点段数量位列全国第三,墙体长度位列全国第五,分布于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等8市39县(市、区)。时代涵盖战国、汉、北朝(北魏、东魏、北齐)、隋、五代、明等8个历史时期。
1986年,山西省政府将山西省境内“历代长城”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国务院公布“雁门关段”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长城新广武村段、荷叶坪—王家岔段、竹帛口段、阳方口段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长城是独特的线性文化遗产,呈现出点多线长的特点,且大多数位于较为偏远的旷野区域,保护管理难度较大。丰富的长城资源是山西的宝贵财富,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提出更高要求。修建公路铁路、不当旅游开发、基本建设活动、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旅游爱好者擅自攀爬踩踏长城等对长城本体及风貌造成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位于县界上的长城因管理权限不明,致使长城保护责任不能全面落实。
鉴于山西省长城历史价值之高、在全国地位之重要,为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解决长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山西省文物局联合山西省司法厅起草《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于山西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是山西首次对长城出台更为明确的保护办法,共6章37条。
《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共6章37条,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管理主体责任,规定了县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设置长城违法行为举报平台,还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占有长城建筑构件,不得利用长城建筑构件修建除长城以外的建筑物。
通过制定《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依法保护长城,明确长城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的政府责任,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为长城保护提供资金保障。用政府规章杜绝在长城沿线取土、取砖(石)等破坏活动,防止不当旅游开发对长城造成损毁,规范长城修缮行为,杜绝借修缮之名大修“新长城”的做法。
保护长城,保护的不只是物质形态的长城文化遗产,也是让长城精神发扬光大。根据《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长城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规范利用、属地管理的原则。
近年来,在山西官方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长城保护中。2017年3月,山西省“文明守望工程”正式启动实施。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旨在进一步动员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长城作为一种重要的、独特的文物资源类型,更需要社会力量给予广泛关注。
配合“文明守望工程”,山西于2018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请城砖回家、为长城疗伤”活动,活动围绕“城砖谁来看、城砖往哪放、城墙谁来护、长城怎么用”四个问题,促进流散的长城城砖回归使用,探索长城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新做法,形成政府、百姓、长城看护员和社会各界联手保护长城的新机制。
如今,除了文物部门的专业保护,越来越多人加入长城保护大军,使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长城重要节点段落的保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民参与长城保护的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