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宁7月8日电 (李江宁) “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的人口扩张、人类活动的加剧、气候变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碎化等原因,引发了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但我们认为,在中国,人与野生动物可以做到区域共享及和谐共生,因此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中国模式。”
8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主任马超德博士在中国保护地体系改革项目(C-PAR)人兽冲突管理实践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
据介绍,该研讨会由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执行的“UNDP-GEF加强青海湖-祁连山景观区保护地体系项目”组织筹备,围绕C-PAR项目在甘肃、青海两省正在实施的人兽冲突管理试点的进展情况,结合各自在人兽冲突领域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青海境内各类野生动物资源分布广、种类多,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物种142种。近年来,青海各类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种群数量明显上升。与此同时,诸如藏棕熊、雪豹、狼等野生动物肇事致人伤亡、家畜和财产受损的情况也日益频繁,且呈逐渐加剧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发生野生动物肇事80起,2014年发生134起,2015年增长到802起,2016年猛增到1721起,2017年激增到3113起。2017年以后,开始实施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试点,部分案件通过保险理赔,政府赔偿案件有所下降,2018年、2019年分别是1914起和2644起。野生动物肇事不仅影响广大农牧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保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野保处四级调研员张创举介绍说。
“在做人兽冲突调查时,我们发现,棕熊是青藏高原农牧民最头疼和畏惧的野生动物。人熊冲突的主要形式是破坏房屋,此类冲突加剧不是因为棕熊自然食物资源的缺乏,而是因为当地牧民传统游牧的生产生活方式并未完全改变,给棕熊提供了高能量且容易获得的食物来源。”青海省雪境生态宣传教育与研究中心人兽冲突项目负责人郭慧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和西方国家对人兽冲突的理解不同,西方国家更多的是以人本的思想去思考,人受到了伤害,人就应当被补偿,但是中国青藏高原地区很多牧民的传统意识则会认为,人和动物是和谐共生的关系,人和野生动物是一样平等地生活在大自然中。”
郭慧告诉记者,未来,青海省雪境生态宣传教育与研究中心及相关研究人员将加大社区自治,比如建立联防队,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并对周边地区牧民进行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发挥防护设备的作用。在事后补偿方面,郭慧表示,建议在社区内建立一个保险资金池,由社区共管小组共同讨论如何赔偿受到损失的家庭,这样就可以在社区内解决事后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