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各省区市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到2018年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作为河长制的延伸,浙江省内不少地区已经先行先试“湖长制”。湖长在剿灭劣Ⅴ类水、修复水生态中,都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嘉兴南湖、杭州千岛湖、宁波东钱湖等一些省内知名的湖泊,我们都能见到湖长的身影。
此次中央发布的《意见》,对湖长的任职、责任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过去浙江的“湖长”偏重污染治理,而中央的《意见》针对湖泊的特点,对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我省下一步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湖是一个面,管护更需责任人
山水林田湖,河是一条线,湖是一个面。
湖泊往往是多条河流的汇集处,相比河道,更容易造成污染物富集,综合治理难度更大。
另外,湖泊与外界水体交换少,流动性较差,更容易出现自然淤积。
一些城市甚至为了拓展空间,利用湖泊的这一特性“向湖要地”,人为围垦湖泊,造成湖泊水域面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
中央为湖泊量身定制“湖长制”,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意见明确了全面落实湖长制的主要任务,包括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这六大任务涵盖了湖泊的岸上岸下,以及日常的监督执法机制,可以说对湖泊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
湖长谁来担任?
按照《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湖泊,跨省级行政区域且在本辖区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市地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市地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
湖泊所在的市、县、乡要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湖长制还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湖泊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柯桥平江水库)
先行先试的浙江,湖长制完善重点何在
据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报告统计显示,浙江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57个,省域内水面总面积99.67平方公里。
由于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的需要,省内还有为数众多、面积较小的相对封闭的水体、库塘,省内一些地区也延伸列入“湖长制”的范畴。
水城绍兴2017年夏天出台了《绍兴市湖长工作规则(试行)》。全市3300个湖泊水库明确了3799名湖长,实现全市湖库全覆盖。在目标任务、治理方式、机制标准等方面,绍兴湖长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所有湖库全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在杭州,包括西湖、千岛湖在内的47个面积较大的湖泊,都已经配备了各级湖长118名。目前,杭州市湖泊水质已经全面剿灭劣V类,西湖水质能达到III类水标准,作为城市内湖有如此好的水质,在全国也属罕见。
嘉兴南湖也在日前明确有市长担任南湖湖长。湖长公示牌上详细列出了湖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包干湖泊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方案、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湖泊治理工程项目等。
下一步,我省还将根据中央湖长制《意见》,对浙江湖长制的实施作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为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