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7日电 题:“天下为公”何以深远影响中华文明发展?
作者:姜义华(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天下为公”的权威论述,见之于《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天下为公”,是孔子追求的理想状态。
“天下为公”,可以称为中国古代小农社会的发展动能之一。先秦墨家所崇尚的兼爱、尚同,可谓代表了这一动能。毛泽东主席1958年12月为印发《三国志·张鲁传》所写的批语中指出,“极端贫苦农民广大阶层梦想平等、自由,摆脱贫困,丰衣足食”“带有原始社会主义性质”“带有不自觉的原始社会主义色彩”。汉、唐间实行的限田、占田、均田等制度,表明国家政权必须负担起均配土田的责任,驱动他们这么做的最深层动能,便是“天下为公”。
中国传统地权与资本运行体系和与此相应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漫长岁月中因“天下为公”“天下为家”同“天下为私”的相资、相制、相夺,曾持续不断地自我调整,使中华文明和统一国家得以长期维系和发展;近代以来,在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军事、政治、宗教、文化排山倒海般入侵的压力下,在欧美首先成型的近代工业-科技文明全方位的挑战面前,中华文明又发挥出空前的应变和应对能力。
诸多近代中国志士仁人曾热衷学习西方,但不少人从一开始就对西方的资本主义持批评和排斥态度。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制度,根本而言,立足于“天下为私”,即立足于每个人都是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自利人”,将私有制视为“现代社会一切文明之源泉”,这和中国对“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的追求产生了激烈冲突。
社会主义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方才传入中国的全新概念。但社会主义所秉持的核心价值和基本诉求,非常契合中国人一贯向往的“天下为公”。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主张公农、公工、公商,去除家庭、国家、民族、种界,将“天下为公”发挥到极致。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称,《大同书》源于《礼记·礼运》,“有为谓此为孔子之理想的社会制度,谓《春秋》所谓‘太平世’者即此”。
1906年,章太炎特别谈到要认真研究中国以往各种典章制度所包含的社会主义因素:“至于中国特别优长的事,欧、美各国所万不能及的,就是均田一事,合于社会主义。不说三代井田,便从魏、晋至唐,都是行这均田制度。所以贫富不甚悬绝,地方政治容易施行。”
时任兴中会和中国同盟会领袖的孙中山先生也将社会主义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孙中山起初主张土地国有,晚年提出“耕者有其田”,在《实业计划》中主张发展国有经济,掌握国家主要经济命脉,同时,积极扶助民营经济,还提出“以世界之资本主义成就中国之社会主义”的战略构想,后来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改组国民党,决心扶助农工,同广大工人和农民运动连接起来。
找到中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这一历史使命,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及其后继者完成的。在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率先将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放手发动以农民为主力军、以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为当下目标的土地革命战争,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将“天下为公”与“天下为家”有机结合起来,开辟了经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正确路线。同时,又承认以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为代表的“天下为私”存在的历史合理性,确定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基本方针,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结成了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就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
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认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具有独立自主经营的合法权利开始,中国逐渐确认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功解决了在大规模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社会变革中“天下为公”“天下为家”“天下为私”的关系问题,形成了极具世界历史创造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运作方面的艰苦探索、不断实践和种种创造,说到底,就是想方设法抑制“天下为私”在政治上所派生的各种制度的负面作用,在全新的内外环境中,延续并光大中国“天下为公”和“天下为家”互相结合、互为补充的优秀传统。
西方用以解读中国最为流行的价值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是几百年来一直占据支配地位的所谓东方社会理论。近代欧洲特别崇尚财产私有制度的众多学者,经常将个人本位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视为文明产生和发展的主要标志与不竭动力。在他们眼中,包括土耳其、波斯、印度以及俄罗斯在内的所谓东方社会或亚细亚社会,因为长时间保存了土地公有制度和专制主义政治制度,一直处于不开化、不文明的停滞落后状态。其后,亚当·斯密、詹姆士·密尔、约翰·密尔、孟德斯鸠、黑格尔等人,又陆续将所谓东方社会或亚细亚社会的范围扩大认定到中国。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尽管他将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作为一种独特的生产方式列出,且其后一再明确反对将他主要依据欧洲历史发展所作出的这一概括随意套用到世界其他地区。但第三国际建立后,一批学者将上述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演进的学说绝对化为不可移易的教条和公式,并简单套用来诠释中华文明、中国历史。
清末以来,在西学东渐浪潮中,欧洲学人关于东方社会的上述论点传入中国,深深影响中国学界。近一个世纪来,学界广为流行的做法,就是将这些西方思想家关于东方社会的观点同上述这套公式、教条糅合在一起,构建出亚细亚社会、东方普遍的奴隶制、土地国有封建制、土地地主所有封建制、封建专制主义、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等形形色色的理论,用以改写中国的历史,铨叙中国现实。
这些立论,都不难从浩如烟海的各种历史资料中找到佐证,但都缺乏对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全局的、整体的、贯通的、融汇的把握,对几千年来一直推动着中华文明、中国历史发展的核心动能缺乏关照。
我们应当努力从构成中华文明生命线的核心价值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出发,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正在从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解读,而不是按照西方某种流行的价值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来评头论足,以让世界更清晰地了解中国。
专家简介:
姜义华,1939年出生,江苏扬州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资深特聘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任。 1986年以来,历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上海历史学会会长、复旦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等职。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中国近现代思想史、史学理论及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代表作有《章太炎思想研究》《百年蹒跚——小农中国的现代觉醒》《理性缺位的启蒙》《现代性:中国重撰》《章炳麟评传》《天下为公——孙中山思想家剪影》《中华文明的根柢》《史学导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