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题:中西之善的理念有何差异?
作者:王振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西方有机构依据一个时期是否帮助陌生人来评价世界各国慈善先进与否;在中国“百善孝为先”,针对大灾大难的捐赠属世界一流。东西方之间关于善的理念存在截然不同的诸多方面。
首先,中西至善观确实存在不同。中国的至善观,就是《大学》所载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至善观强调家国情怀与修身为本,是做君子的伦理;强调公共性,是个体融入天下的使命。
而源于古希腊的西方至善理念更强调善的理念性。柏拉图在《国家篇》中认为善有三类,一是欢乐,二是健康与理智,三是体育锻炼、医生与挣钱的技术等。其中,正义属于最好的善,“就是做自己分内的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柏拉图认为,善是知识和真理的源泉;尽管真理和知识都是美好的,但善的“型”比它们更美好;因为把真理赋予知识对象的这个实在,使认知者拥有认识能力的这个实在,就是善的“型”。对人类个体生活即人欲的充分肯定和高于真理与知识的“型”即实在的追求,是西方至善观的重要特征。
第二,在基本公共伦理尤其是财产观方面,天下为公是中国的基石性共同价值观之一,而西方强调私有制神圣与不可侵犯,即天下为私。这两个根本性的对立,决定了行为方式、政治体制、经济和文化制度的差异。这是由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中华文明中与天下为公紧密关联的财产观强调,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国不以利为利而以义为利。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中国社会形成了“善财”观,甚至产生了善财童子的神仙形象。这样的商业伦理与西方相当不同。
第三,立足于公共之善,中国社会视公共权力为必要的善,西方则视权力为必要的恶。“大禹治水”反映的就是中华民族对公共权力的基本定位,在大灾大难前要求政府首先积极发挥作用。而在西方的典型故事中,遇到大洪水,看不到政府的影子,更多是看人们的信仰如何以及神所赐予的方舟。这一善一恶的对立,左右了中西世界关于公共之善的理念尤其是政府的治理方式。
第四,在哲学观方面,以《周易》为重要经典的华夏文明强调天人合一的太极阴阳观,认为阴阳互体,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而西方强调正义与邪恶二元对立观。中国文化强调天道、地道、人道的积极互动,认为“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之利,莫大乎圣人”;而西方文化更强调神与人的互动。
第五,在认识论方面,中华文明依据对自然的整体认识,强调要“与天地齐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认为事物发展有循环性、周期性和整体性,通过现象也可认识现象。同时,认为万物皆有道有名,天地之始为无,万物之母为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法自然。中国的思维也强调顿悟与惮修,鼓励善知识,展现人生的活泼。
而西方则强调逻辑推理,特别注重“是”,尤其是自然科学的研究。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就建立起庞大的知识体系,奠定了欧洲知识体系的基础;他将善分为三类即身体的善、灵魂的善、外在的善,并认为每种技艺与研究、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特别强调知识与善的内在联系。启蒙运动时期,欧洲接受了进步观念,实现了知识体系的系统更新并促成科学、技术与商业的结合。
第六,中国社会注重以民生为本,西方则更强调以资本为本。《尚书》提出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古代规定政府职能的文献提出了农政、荒政的概念,注重政府保障民生的责任。西方的社会理念则更关注资本的利益,不得随意对拥有资产的人们征税是非常重要的规则。中国往往通过改朝换代来实施土地再分配,这在西方社会不可思议。
第七,邻里互助、同舟共济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中国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传统,但在西方社会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西方主要奉行个人主义,以个人为本位来实施捐赠,财产利益关系相当明确。
第八,中国文化讲究和而不同,天下一家,有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情怀,与西方的种族歧视有着根本区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种与人为善的行为方式,令不同民族与种族能融为一体。这与西方对异教徒和不同种族的不宽容形成了鲜明对比。
第九,东西之间存在着财产继承制度差异。中国通行的是儿子之间平等继承,无分长幼;而西方甚至日本通行长子继承制。在长子继承制中,即使同为兄弟,一旦形成不同的财产所有者就变得形同路人,甚至夫妻之间都要将财产关系确定得十分明白。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慈善就只能是救助陌生人。
第十,善与爱密不可分,同样是爱,东西之间有着细微差别。华夏文明更强调无差别即超越等级和种族的兼爱,“义”是中国的伦理基石之一。而西方的博爱在表达爱的方式上有一定的等级与种族差别。
同样,在政治上,东西方之间也存在着贤能民主与选票民主的差异。中国经过几千年的摸索,产生了多种形式的选贤任能体制与办法,其核心就是强调贤能,通俗地说就是德才兼备,建立了不分贵贱与贫富的严格的官员考试、选拔制度,后来发展到科举制。孙中山先生甚至认为考试权是中国治权的一大特征,并将考试权与立法、行政、司法和监察权一样作为其五权理论的构成部分。而从古希腊到罗马帝国,都更注意金钱与选票的作用。最为著名的案例就是曾被认为“罗马最富有的人”克拉苏,拿出财产的十分之一办庆典并给每个罗马公民发3个月生活费参加竞选而胜出,在公元前70年与庞培、恺撒成为“前三头”。
其实,关于民主制度,柏拉图早有结论。他目睹古希腊政治的成败,在《国家篇》第八卷中得出了三个著名结论:一是,“当一个国家推崇财富和有钱人时,美德和善人就不那么受推崇了”;二是,“过度自由的结果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个人和国家两方面的极端的奴役”;三是,“民主制以轻薄浮躁的态度践踏所有这些理想,完全不问一个人原来是干什么的,品行如何,只要他转身从政时声称自己热爱人民,就能得到尊敬和荣耀”。
不难看到,中西在善的理念上确实存在相当大的差异。理论上很难说哪一方是对是错,但需肯定的是,东方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理念,西方也不可能完全照搬东方的理念。
当前,由于全球化的发展,东西之间、南北之间的文化体系正密切互动,善的理念日益相互影响与交融。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求同存异,互相借鉴,以善促善,创建多样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文明交往的希望所在。
作者简介:
王振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教授。曾在民政部工作22年,致力于推进村民自治与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国家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体系、国家医疗救助制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高龄津贴制度、慈善事业发展体制建设等项工作,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救灾工作中受到国家表彰。2010年受聘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组建中国公益研究院,提出善经济理论,以多种形式促进中外慈善界的广泛交流对话,参与国家慈善法的起草、评估与修订工作,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努力推进慈善事业、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建设和养老服务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