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题:吴根友:“天人合一”观念何以塑造了今天的中华文明?
——专访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吴根友
中新社记者 史元丰 罗海兵
自古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要处理的三大重要关系之一。梁漱溟曾论及关于人的三大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际关系,以及人己关系。但现代生态危机暴发之前,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从历史角度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就是逐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建构自然的过程。在中国,“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占主导地位,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主张敬畏自然、顺应自然。
近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文明对话高等研究院院长吴根友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阐述为什么说中国对于人与自然的认知,塑造了今天中华文明的根性与底色。
中新社记者:“天人合一”作为中国哲学最为重要的思想之一,儒、道、释等诸家各有阐述,您认为什么是“天人合一”?今天是否有新的阐释?
吴根友:我们今天理解的“天人合一”思想,其主要意思是指人要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去使用自然的资源。它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以人合天”,即人被动地适应、遵循自然法则,这主要是指游牧、农业文明时代的“天人合一”。其二是“以天合人”,即充分地利用自然规律来为人的更好生存服务。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实际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然的人化,即按照人的意志来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资源,以服务人的需求。第二阶段是人化的自然,即人全面地遵循自然的法则来改造自然,像今天中国政府倡导的绿色、生态、可循环地利用自然资源,造福人类,便是朝向“人化的自然”方向发展。
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天人合一”的观念,虽然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相关,但主要是在“以天合人”的意义讲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在充分利用、并不断开发新的绿色科技,以使人类在合乎生态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提升人类的生活品质。因此,提倡“天人合一”并不是完全听任自然的盲目力量驱使,而是在生态科学的思维下充分利用自然规律,大力发展绿色科技,以提升全人类的生活品质与生命质量。
中新社记者:中国既有对于人与自然的认知,又讲“学以成人”,古希腊哲学中也有“know thou-self”的表述。西方有无哲学思想可以对照中国的“天人合一”?
吴根友:就漫长的西方哲学史而言,西方当然也有零星的尊重自然的思想观念,但从整体上看没有与中国“天人合一”相似的思想。尤其缺乏在整体上将“自然之天”比拟为一种有灵性的、富有刚健与包容美德的存在。这主要是由其哲学、宗教、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生活方式决定的。
古希腊哲学虽然很丰富,但自然之天并未成为人类要效法的对象,而是需要征服的对象。中世纪基督一千五百余年的思想传统,完全笼罩在神学的氛围之中,自然,以及人类生活中自然的血缘关系,都被人神关系所改造而成为附属性或第二性的东西。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中,自然状态成为大多数哲学家需要加以否定的野蛮、原始状态,卢梭虽然有限度地肯定了自然状态高于文明进程中的私有制之恶,认为自然状态中人有自由,但他并不认为自然状态是人类需要保持的理想状态,明确地指出自然状态下的自由也会很快因为暴力而丧失。作为后现代思想潮流的一部分,当代西方的各种生态主义哲学与绿色环保组织,有较为系统且激进的尊重自然的观念,甚至提出“动物权”的观念,但就其思想的现实性与真理性而言,基本上未能超出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提出的“人化的自然”观念。
如果硬要在西方找到一种与“天人合一”相对应的观念,我个人认为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提出的“人化的自然”观念。
中新社记者:如放在整个宇宙的背景下看待人类的处境,天、地、人相互联系,是否超越了地域界限,这能否启迪人类作为宇宙进程中的积极参与者,肩负关怀自然的责任?
吴根友: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简明地讲,可能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人类在大自然中太渺小,我们干脆放弃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另一种应该是我们必须提倡的积极态度,即人类通过知识的积累,不断地探索自然界的规律,然后利用自然规律,从而为人类的恒久存在担负起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
传统中国的儒家思想将人看作是“天地之心”,提倡人类在宇宙中要“参天地、赞化育”,以一种积极的态度融入宇宙的洪流之中。宋儒陆九渊、明儒王阳明都将宇宙之间的事情看作是我们每个人的份内事情,的确有一种对自然的责任意识。而宋明儒共享的“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一体之仁”观念,可以视之为“天人合一”思想体系中的宇宙伦理学。这种伦理学如果经过现代的转化与改造,或许可以变成全球化时代人类共享的伦理情怀。实际上,人对宇宙万物的责任,即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责任。地球没有意识,它并不在意有没有人、生物在她的地表或地底,也不在意是否脱离太阳系轨道。人类如果不关怀地球的生态环境,其直接的恶果是人类将无法在地球表面生存下去。开发外太空,移民到其它星球,在可见的未来对于人类而言还只能是一个梦想。
中新社记者:西方启蒙所代表的基本价值与儒家的核心价值是否存在共性?世界各种不同的精神文明能否一起形成对话的文明?
吴根友:西方启蒙运动以来发展出的诸基本价值中,除了抽象的人权观念,基于原子论基础上的个人自由观念之外,其他的平等、博爱、公平、正义等价值观念,不仅与儒家的核心价值有基本的共性,而且可以相互补充,进而可以丰富现代人类的精神世界。简洁地讲,启蒙运动发展出的价值有三个方面可以与儒家的价值共通共存。
其一,启蒙运动针对基督教神学与教会蔑视真实的人类存在状况而发展出的人本主义或曰人文主义,与儒家的古典人文主义或民本思想,有着高度的共通性。
其二,启蒙运动提倡知识理性与科学技术对于人类幸福与生活改善的意义,相信大自然有自己的内在秩序。这一点与儒家遵循自然节候与规则,敬鬼神而远之,提倡伦理理性等核心思想有着高度的共通性。
其三,启蒙运动提倡尊重个性、人人平等的思想,在儒家思想中也有“匹夫不可夺志”“谁非黄帝之子孙”等尊重个人意志与民胞物与的平等精神。启蒙运动尊重个人的财产权思想,在汉唐直到明清的法律条文中,均有明文规定个人财产不可侵夺。只是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非常强势的现代资产阶级的法律表述。虽然,启蒙运动发展出的人权概念、自由的观念,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贡献,但这些思想的萌芽状态在儒家尊重人的道德尊严、道家重视个人思想偏好的诸传统中,可以找到其初始状态,并能相互补充的。人权如果不与人的社会责任、义务的观念相配合,自由如果不与人道德的向善与向上努力结合在一起,都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
就人类各大文明都能接受的“金规则”而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基本要求,是人类各大文明相互交流、对话的基础。
中新社记者:中国对于人与自然的认知,是否塑造了今天中华文明的根性与底色?
吴根友:这是一个好问题!的确如此,传统中国对于人与自然,特别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塑造了中华文明的根性与底色。概略地讲,大体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
其一,古典中国从西周开始就发展出了“民本”思想。落后的“小邦周”战胜当时的文明大国商王朝,靠的就是先进的“重视民命”的政治观念。西周早期政治文明发展出的“以德配天”的思想,其核心内容就是要求统治集团的核心人物要像上天一样的庇护下民。“敬德保民”是“小邦周战胜大国殷”的先进政治思想武器。
其二,《尚书·洪范》篇中对水火木金土“五行”性质与法则的认识、对于雨旸燠寒风等自然天象(庶征)与农业、畜牧业关系的认识,以及《礼记》中反复提到的古代山林官员,要求在适当的季节打猎、砍伐树木等,都共同体现了中国古代哲人在游牧与农业文明并行的时代里,较早形成了遵循自然法则的理性思想。
其三,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大禹治水的成功,使得上古中国先贤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既采取与自然作合理斗争的态度,同时又努力寻找自然的法则,顺着自然的法则去掌控自然。大禹成功的治水,实际上既继承了他父亲鲧筑堤拦水的思路与技术,又发展出疏导水流,使得水顺着向下的自然属性流向低洼地方的新方法。这一处理大洪水的成功经验应用到人类社会的政治治理上来,就是用系统的礼乐制度来约束人性中的情与欲,同时又用诗乐的艺术形式来陶冶人的性情,实际上也是约束(堵水)与疏导相结合的方法。
要而言之,在与自然界打交道,以及人类自身的经验生活中所逐渐形成的世俗理性态度,努力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神道设教,敬鬼神而远之,以慎终追远的历史理性引导人民上对得起列祖列宗,下给子孙后代留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天人合一”思想基座之上,塑造出中华文明具有鲜明的责任与担当意识,充满着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伦理情怀。
【受访者简介】
吴根友,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前院长,现为武汉大学文明对话高等研究院院长,人文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重点人文基地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主编《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