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日电 题:如果没有和平解放,西藏的藏传佛教是什么样?——访新中国第一位藏族博士格勒
中新社记者 李晗雪
“解放前,业报轮回说无形中成了佛教的基本教理。西藏农奴无法掌握和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像我母亲相信一切都是因果关系注定的。而在健康的社会里,宗教信仰应是脱离政治的、个人的信仰。从这个角度讲,当代是西藏宗教信仰最自由的时期。”格勒如是说。
西藏是藏传佛教的故乡,也因此是许多人心中的神圣之地。但却不时有一些恶意揣度,声称西藏的宗教和文化在认同无神论的中国共产党管理下未能得到保护和传承。中新社记者近日专访新中国第一位藏族博士、也是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人类学博士、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原副总干事格勒,解析西藏和平解放前后,藏传佛教的状况。
中新社记者:请您谈谈历史上藏传佛教与西藏社会的关系。
格勒:藏传佛教传入西藏,是在一千多年前的吐蕃时期(内地唐代时期)。这时期佛教传入,有两个重要的历史背景:
第一,当时西藏处于最黑暗最专制的奴隶社会时期,广大奴隶不但生活极其艰苦,而且没有任何发言权,更没有人身自由,甚至可以被当作物品买卖和赠送,还可能有殉葬或人祭等情况发生。
那时佛教从印度、内地、南疆等四面八方传进青藏高原,给苦难的广大奴隶带来了安慰和希望。这也是佛教能在西藏传播开来的原因之一。
第二,吐蕃奴隶社会时期信仰原始苯教,造成各部落保护神不统一,社会四分五裂。吐蕃统治阶级需要一个有组织、有理论的宗教,以利于更多的信徒统一服从于他们的统治。在藏传佛教逐渐发展到政教合一的阶段后,出现了一系列阻碍社会健康和健全发展的问题。
正如美国著名藏学家梅·戈尔斯坦在《喇嘛王国的覆灭》中所言:“传统的西藏社会以宗教为最高利益,寺院集团是代表和维护这个利益的强大堡垒。因此,寺院集团在噶厦政府中竭力阻扰实现现代化,在他们看来,现代化既有害于寺院生活的经济基础,也不利于西藏佛教的‘价值’垄断……寺院集团和他们在政府中的保守派盟友一再阻扰迈向现代化的哪怕是一个很小的步伐。”因此,西藏现代史上试图现代化变革的多起实践终以失败告终,迈向民主进步的哪怕是很小的尝试都被无情地扼杀。将政治与宗教捆绑,使西藏文化逐渐失去开放性,也失去了迈向现代化的机会。与此相适应的封建农奴制的专制制度更是严重约束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必然没有民主可言。
从这个阶段到西藏和平解放前,宗教文化格外受到重视,经济则以手工业和传统农牧业生产为主(不容许农奴自行开垦土地),商业以以物易物为主。这样薄弱的经济基础很难养活大量不事生产的上层僧侣阶层。这就像一幅画:一个骨瘦如柴的人象征西藏经济,背着几百斤佛教意识形态包袱,沿着毫无尽头的道路一步一步缓慢而艰难地向前走,迟早要倒下。一面是金碧辉煌的寺院建筑,另一面是吃不饱穿不暖的广大农奴,这能是健康的社会吗?
当时西藏社会的最高利益是宗教利益,最核心的价值观念是宗教,这个社会最高的奋斗目标也是宗教。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所有一切都是为宗教服务的。人们的生产、生活、思想、观念、教育甚至艺术等都是为了宗教而存在。歌舞、音乐、戏剧、绘画、文学等都充满了浓厚的佛教色彩,脱离宗教的民间艺术只是农奴自娱自乐的形式,登不了“大雅之堂”。比如,过去民间演戏剧、跳热巴舞等是为了要饭,没有固定的舞台。优秀的雕塑家、绘画家以及创作精美艺术品的广大银匠、铁匠,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奴,地位低下。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一切创新的文化、现代的文化、先进的文化都很难传播和生根发芽。这种情况下,内部改革举步维艰,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靠外部的力量进行解放、变革。因此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正有如此重要的意义。
中新社记者:您出生在底层农奴家庭,据您的记忆和研究了解,西藏和平解放前百姓宗教生活的状况是怎样的?
格勒:从我的家庭说起吧。记忆中,我家四口人,在和平解放前上无片瓦可住,下无一寸土地可种,全家住在领主家厨房与客厅间走廊的一角。母亲是文盲,却是虔诚的佛教徒。在她的认知中,这种不平等的社会是前世的因缘注定的,因此心甘情愿地忍受所有痛苦。
可以这么讲,解放前,西藏一般人心目中,业报轮回说无形中成了佛教的基本思想和教理。佛教认为,“诸法由因缘而起”,一切事物都产生于因果关系,强调“因果报应”。有所谓“三世因果”之说,即前世造因,今世受果,今世造业,来世受果,强调个人言行造“业”的自我责任,所遭受的一切都是个人行为的结果,不可避免,只能接受。
按照“三世因果”说,西藏农奴谁也无法掌握和改变命运,就像我母亲相信一切都是因果关系注定的。农奴受穷是因为前世造了“业”,自作自受。贵族或领主享有富贵是因为他们前世乐善好施。这就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正是在三世因缘和善恶果报的佛教思想影响下,普通西藏人民对今生今世的苦乐看得较轻,虽然他们在旧的社会制度中政治上没有自由、受压迫,生活上饥寒贫困,但却相信这是自己前生所行应得的结果。
农奴中大多是文盲,却对“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的思想深信不疑。母亲从小给我讲的就是这类故事。成千上万的西藏百姓为了来世免入地狱、得生善道,忍受苦难一生,并把有限的钱财拿出来供奉给喇嘛活佛,捐献给寺院。有的甚至抛家弃产,不辞风霜,一步磕一个头,沿途乞讨到拉萨朝佛,即使倒毙于千里途中也心甘情愿。
佛教关于入世皆苦、业报轮回的说教,无论其主观意图如何,客观上束缚了像我母亲一样的广大农奴的思想和手脚,千千万万的百姓,追求佛教宣传的自我安慰和自我完善,放弃了对现实社会制度的斗争。其结果是每一个信徒都成为绵羊,满足西藏统治阶级所需。这是一种最狡猾、最有害的社会控制方式。
中新社记者:您觉得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藏传佛教发生了哪些变化?
格勒:我想首要的就是实现政教分离、老百姓有了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藏传佛教分许多派别,过去各教派间为争夺地方统治权,矛盾重重。一个教派为了扩大自己的实力,不惜毁灭其他教派或强迫其改宗。有些寺庙一度是因武力强大而著名,有些寺庙的佛像肚子里甚至藏有武器。
和平解放以来,藏传佛教发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政教分离,各教派和平、平等相处。僧人也不再是不事生产、剥削农奴的特殊阶级。他们成为普通公民的一员,没有特殊权力,同时也像其他公民一样享受国家的社保、医保等。
再谈老百姓的宗教信仰自由。在17世纪的西藏地方政权帕竹政权《法典十五条》、第悉藏巴政权《法典十三条》和17世纪后期固始汗与五世达赖制定的《法典十三条khrims yig shal lce bcu gsum》中,能够找到下面这样的规定:
1、规定“要信因果”“皈依三宝”,言语行为“要合于佛法”,否则就是违法的。
2、在赔偿命价的法律中规定,活佛、喇嘛、王子的命价级别最高。
3、几部法典都以十善法等为立法依据。法律以神权为核心。教法思想贯穿这个法律体系。
4、神判为最高最权威判决。
这些法律实际上就是维护佛教的利益和价值,并严格限制了宗教信仰自由,老百姓并不能自主选择信不信教。
与此相反,解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从法律上保证了既有信教的自由,又有不信教的自由。
另外,过去西藏百姓在自家修行、念经、供佛是自由的,但参加各种宗教仪式就不一定是平等和自由的。有很多禁忌束缚了人们的信仰自由。例如女性不被允许进入寺院。直到和平解放后,才改变了男女之间的信仰不平等。
如今经过70年发展,老百姓脱离了生活之苦,佛教也失去了垄断一切的思想基础。人民政府在西藏各地办起了普及科学和文化的小学、中学、大学,从这些学校毕业的新生一代,对佛教信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上世纪90年代,我在西藏做过一系列家庭调查,其中关于父母对子女的职业期待这项调查发现,希望子女当干部的父母占60%以上。说明干部作为管理、保护一个地区的工作者,在老百姓心中地位很高。其次是希望子女当医生。而希望子女当喇嘛的只有3%。
现在西藏仍有许多民众信仰藏传佛教,他们念经、挂经幡、朝圣、实行天葬等,无人干涉和阻挠。只不过,寺院不再是政治中心,只是单纯的宗教活动场所。每年节日或农闲、牧闲之时,老百姓男女老少均可以到寺院朝拜祈祷。在健康的社会里,宗教信仰脱离了政治,变成个人信仰。从这个角度讲,当代西藏是个人宗教信仰最自由的时期。
中新社记者:关于新中国就藏传佛教保护与传承开展的工作,还有哪些您认为特别值得一提的?
格勒:我过去也说过,中国对藏文古籍的保护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近些年,中国藏学最辉煌的成果之一就是藏文大藏经对勘。在国家支持下,一批藏学学者将现存的、内容各有缺漏或不一致的多种版本藏文大藏经对勘、整理、出版,并且政府还出资将其赠给许多村庄、寺庙。这种保护传统的事是怎么做到的?哪个个人、机构都做不了这件事,只有在党和国家的支持下才可能。
美国著名的藏学家金·史密斯对藏文文献非常熟悉。数年前我邀请他来中国参加学术会议时,他去西藏、四川参访进行藏文文献校勘的单位后对我说,你们真“傻”,做了那么多事,国家花了那么多钱,出版了那么多文献,却没有好好宣传,这次我要多买些文献带回去。这是他从一个外国学者的角度评价我们的工作。
另一重大的变化在教育。以前西藏就是神学教育,接受“教育”的地方就只有寺院,讲授的内容就是藏传佛教“五部大论”、佛教戒律等等。神学垄断了教育,人们接受不到任何科学思想,这也是西藏长期保守落后的原因之一。
和平解放后,西藏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建立起各级学校,包括现代的佛学院。我家乡的第一个小学,就是共产党领导的新政府建立的。我母亲当时第一个带我去小学报名。她一直特别希望我受教育、改变命运。那时西藏的民主改革刚结束,我家刚住上房子,也不宽裕,是因为有政府持续资助,我才可能读完小学、中学而没有中途退学,后来又考上西南民族大学,直到考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的硕士、中山大学的人类学博士。
母亲曾一再跟我说,从小学到现在,共产党给了你这么好的机会,应该读书报答这个恩情。她说你不报答妈妈可以,但是应该报答共产党养育你的恩情。她就只会说这个道理。我是在这样的激励下,坚持读书,走上了学术的道路。(完)
格勒博士(Dr. Gelek),藏族,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人,原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总干事,现任西南民大教授和民族学和藏学专业领先导师。曾兼任中山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藏学专业的客座博士生导师。格勒博士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个人类学博士和第一个藏族博士。自1983年起,作为中国藏学的领军人物之一先后应邀前往欧美各国访问交流。并担任过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印第安纳大学等知名院校的客座教授。先后发表中文论文100多篇,英文论文10多篇,学术著作中英文10多部。他曾先后荣获“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和“五一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