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是标准的工时制度。但有些岗位,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限制,不能享受正常的工作休息时间,比如有生产淡旺季的企业。这些企业,要如何安排职工的工作呢?答案是:可以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温州市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是创新特殊工时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指用人单位经人力社保部门行政许可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后,申请实施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经批准后,其清单内的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不需按浙劳社(2006)181号文件要求报批的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需要注意的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用人单位在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实施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前,必须履行民主程序,与工会或涉岗职工代表就本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进行专项集体协商。
人力社保部门每5年开展一次清单内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调整岗位清单。(来源: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