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网站近日发布《温州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计划今年在全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出租汽车2500辆以上,2020年清洁能源出租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2021年力争达到市区100%。
使用清洁能源运营成本低
6月起,温州交运汽车服务公司开始更新“威马”和“长安”牌的纯电动出租车,各50辆,计划8月上旬投放完毕。“我们公司有1370辆出租车,其中200辆是2015年更新的油气双燃料车。但是,因为原来温州没有加气站,所以这些车只能用油。”该公司负责人说,这次纯电动车的投放受到出租车司机欢迎,主要是因为清洁能源车运营成本大大降低。
“现在3种能源的出租车每公里运营成本,燃油约0.6元/公里,天然气约0.3元/公里,电约0.2元/公里,再加上充电桩建设比加气站方便;纯电动车又多采用无级变速系统,驾驶操作方便;所以司机都比较喜欢纯电动车。”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出租车7400多辆,其中仅500多辆是清洁能源车,清洁能源出租汽车占比仅为7.2%。
“宁波、嘉兴、湖州等城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占比普遍在90%以上。目前,在省内,我市和金华的出租车清洁能源化最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为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蓝天保卫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补齐出租汽车行业清洁能源化短板,同时结合我市出租车行业实际,计划实施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推广方案。
计划于2019年在市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出租汽车至少1295辆
根据《方案》,我市计划于2019年在全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出租汽车2500辆以上(其中市区1295辆以上),同时全市建成投用43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具备加气功能);2020年清洁能源出租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2021年力争达到市区100%。
为实现推广目标,我市计划出台四项配套政策及措施:
一是要求自《方案》正式发布日起,新投放和更新的出租汽车应为清洁能源车型。清洁能源车主要包括新能源车(含纯电动轿车、插电混合动力轿车)、油气双燃料车(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二是计划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更新为清洁能源车型的出租车予以奖励,并给予残值补偿。更新为新能源车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车,更新为油气双燃料车以及其他清洁能源车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车。
残值补偿标准=(燃油出租汽车购置发票金额/96个月)×剩余经营期限×50%。最高不超过2万元/车。
三是允许现有的燃油出租汽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油气两用改装,并对按时进行油气两用改装的,每车奖励0.6万元。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在前期调查中发现,在全市现有出租车中,约60%的车辆运营年限在4年以内,距离8年的报废期限还比较久。借鉴嘉兴等城市的清洁能源出租车推广经验,允许现有燃油出租车改装可以节约出租车主的更新成本,且0.6万元的奖励金差不多就是改装所需费用,不增加经营者负担。”
四是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强化充电设施布局,尽快构建完善的供电供气保障网络。建立健全油气双燃料车、加气站、充电桩、改装企业等的监管体系。据悉,目前我市已有4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开工建设,已建设2000多个充电桩,其中已投用1000多个;今年全年计划共建43座综合供能服务站,新增500个充电桩。
对于该《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2日前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77-88600078,88600058;邮箱:37618684@qq.com。(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