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市召开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全面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据悉,温州由此成为全省首个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全面部署此项改革的地市。
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
6月4日,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我市组建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均为副县级。同时,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和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温州市公路稽征处、温州市道路运政稽查支队)整合组建为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更名为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机构规格均为副县级。
近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据悉,市本级和辖区共涉及五大领域执法职能整合的机构127家,涉及人员编制2000余名。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有三大任务: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违规执法、执法扰民问题;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职责
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工作任务,市体育部门与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建立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委托机制,并以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以生态环境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具体整合范围包括:
生态环境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
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
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等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职责,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特色
1.条和块的关系
将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城区的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层级统一设在市级,洞头区实行以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洞头区和县(市)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市级独立设置市海洋渔业执法支队,机构规格正科级,市辖区执法层级统一设在市级,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城区不设派驻执法机构。
在鹿城、龙湾、瓯海设置派驻执法机构,负责派驻地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且派驻执法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主要负责人实行“双重”管理,以市主管部门为主,所在区委协管,同时兼任派驻地区主管部门班子成员。派驻城区执法队(除交通运输、渔业外)的人员经费、工作(办公)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等均由各区负责保障。派驻执法队的考绩考核由属地负责,工资(奖金)、福利等对应实名制所在地的待遇执行。
2.编和人的关系
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城区的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层级统一设在市级后,其原有执法人员与市级执法人员进行整合。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按照“老人老办法”,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派驻城区执法队的人员招录、岗位设置、岗位调整和干部交流等人事管理工作,均由市级五大领域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干部可与属地实施“双向流动”,具体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此外,洞头区和县(市)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执法队作为县级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县级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
3.权与责的关系
我市正在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切实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各执法队伍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解决人浮于事、选择执法、人情执法和多头执法的问题。
下步工作安排
7月4日前
由五大领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举行各领域执法队的挂牌仪式。
7月10日前
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定”规定的审核。
7月15日前
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全部到位。
7月底前
全面完成市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