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日报》12月12日讯 1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函发布。文件指出,支持义乌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推动完善跨境电商规则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合作,创新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为我国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探索经验,为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更大贡献。
“这意味着,义乌迎来了新一轮国贸改革的新进程。它将不仅体现在贸易方式的改革上,更将在贸易内容上改革,推动义乌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也意味着,义乌得到了更多先行先试的机遇和责任。”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兰建平说。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亲自推动的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2011年,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的县级市综合改革试点——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落地。此后,义乌在国际贸易重点领域、环节取得了一系列改革突破,为促进全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其中,义乌首创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小商品出口提供了简便高效的制度,已在全国39个城市复制推广,成为外贸稳增长重要举措。
据了解,本次深化国贸综合改革中,义乌将在“买全球”上加速破题,在“卖全球”上迭代深化。同时,聚焦数字贸易,做好“平台打造+市场培育+模式创新”的文章,全面推进“人、货、场、链”四个核心要素数字化升级。国务院文件中提到,要及时巩固应用改革成果,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条件成熟的形成制度规范并复制推广,对未达预期的举措适时调整完善。
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是浙江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浙江将强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应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记者 拜喆喆 何贤君 共享联盟·义乌 吴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