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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三年提升计划,推动杨梅酒产业发展

来源: 意大利侨网  日期:2024-09-08 19: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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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印发《杨梅酒产业发展三年提升计划》,明确到2027年,全省重点培育杨梅酒生产企业10家左右,杨梅酒产量、产值较2023年均翻一番,分别达到2.5万吨、18亿元,打造2-3个具有国内外较大影响力的杨梅酒品牌。

  六大行动

  实施质量标准创制行动

  推动出台杨梅酒相关标准,确定杨梅酒的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包装储运等内容,明确杨梅酒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

  制定杨梅浸泡酒的地方标准,对浸泡酒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包装标识、质量检测控制等做出规定,细化杨梅浸泡酒中有害物质残留、添加剂范围、使用限量等检测方法,形成严格、科学、统一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规范,引导规范生产,提高浸泡酒质量管理水平。

  实施技术研发攻关行动

  加强与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杨梅酒产业专家团队,对杨梅深加工产品等共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开展杨梅酒尤其是浸泡酒功效的研究,依托“尖兵”“领雁”及“三农九方”、重大技术协同项目等,开展杨梅浸泡酒花色苷护色机制、浸泡酒杨梅品种选育、杨梅浸泡酒功效成分分析等技术攻关,攻克杨梅酒保鲜、品质提升、风味优化等技术难题;开展浸泡杨梅酒品质快速鉴定、浸泡酒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等攻关。

  积极引导建立一批企业研发机构、实验室等,鼓励开展工艺优化和功能创新产品研发等。

  实施主体培优做强行动

  建立杨梅酒企业梯次培育机制,鼓励引入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等投资杨梅酒产业,力争通过3年时间,培育5家以上杨梅酒省级龙头企业,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特色中小企业为梯队的杨梅酒产业矩阵。

  支持杨梅酒企业加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数字化改造等投入力度,重点推进杨梅浸泡酒产业化发展,力争每个杨梅主产县培育1家以上规模化杨梅酒加工企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加强杨梅酒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军人才,支持大学生、“新农人”等群体返乡从事杨梅酒创业。

  实施品牌创建引领行动

  加快培育杨梅酒知名品牌,深入挖掘杨梅文化内涵,将地域文化、杨梅文化与品牌相结合,塑造若干个原创杨梅酒IP,在杨梅重点产区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矩阵。

  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研发生产不同甜度、酸度和酒精度的杨梅酒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口味需求。

  大力拓展产品功能赛道,培育开发一批爆品和销量冠军,抢占特色酒品市场。

  支持杨梅酒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创新品牌推广手段,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实施市场营销拓展行动

  突出“创新+创意”理念,支持杨梅酒企业加快营销拓市的步伐,巩固扩大省内外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杨梅酒市场占有率。

  组织开展农博会杨梅酒专场展示推介活动,提升企业和杨梅酒品牌知名度。

  支持举办杨梅酒文化、杨梅酒品鉴、“好酒推选”等各类活动,扩大杨梅酒品牌影响力。

  大力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模式,鼓励发展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支持杨梅酒企业与电商合作设馆,构建杨梅酒营销新业态。

  实施原料基地提升行动

  优化杨梅品种结构,开展杨梅地方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支持生产性选种工作,重点选育一批杨梅加工专用品种。

  积极推动杨梅种植基地设施更新和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大棚设施杨梅,到2027年实现设施杨梅面积从1.2万亩增加到5万亩,促进原料基地提档升级。

  因地制宜开展杨梅基地宜机化改造,加快研发推广轨道机等适合山地果园的运输、施肥、植保、修剪、采摘等小型机械,提升杨梅果园机械化水平。

  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长期合作与联结机制,支持杨梅酒企采用订单收购模式加大与原料基地的合作,保障原料品质和成本控制。

  《提升计划》还明确了保障措施,要强化工作协同、强化政策创设、强化人才支撑。

  省级统筹农业“双强”、“土特产”精品培育、财政贴息等涉农资金,加大力度支持杨梅酒企业开展加工技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品牌推广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杨梅酒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开发杨梅酒专属贷款产品,创新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杨梅酒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加工生产设备,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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