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温度新闻》讯 2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民营企业”与“科技创新”双聚焦的地方性法规,以立法促温州民营企业破解科技创新困境,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诞生恰逢其时。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民营企业更是温州基础所在、特色所在、底气所在、希望所在。”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说,此次立法,是温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具体行动,也是温州民营经济爬坡过坎、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必然需要。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现有民营企业数量在温州企业中占比99.5%,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超过90%,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8年温州获批创建全国首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以来,75项改革成果在全国全省推广,探索形成了“数据得地”机制、“两个健康”积分贷等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据悉,《条例》紧密结合温州实际,立足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针对调研中企业提出的科技创新堵点难点,作出制度性回应。如聚焦温州民营企业关心的创新要素集聚问题,《条例》固化提升温州“科创指数贷”运作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开发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适应科技创新类民营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为发挥科创平台引擎推动作用,《条例》还支持以“头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形式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关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合作项目产业化、孵化培育科技创新类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是温州的金字招牌,率全国之先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立法,制度化落实了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令人振奋。”浙江永瑞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王茂法认为,《条例》的通过,将有助于打消温州民营企业家顾虑,激发大家投入创新大潮的热情,勇闯科技最前沿。(记者 叶凝碧 缪眎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