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列入国家“水十条”任务的断面和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五水共治”“河长制”各项主要工作和重点工程持续推进、成效显著。
水质进一步改善
1~6月, 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2.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满足功能要求断面占86.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
同时,市控、县控V类及以下水质断面较2017年减少了8个,23个省、市、县控断面水质改善。
省控断面,椒江区岩头闸、路桥区三条埠头和金清新闸等3个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Ⅳ类;
市控断面,余杭区保障桥、乐清市七里港、瓯海区三垟、龙湾区滨海、平阳县吉祥桥、椒江区洪家和下陈、路桥区峰江、玉环市龙王以及莲都区环城河口等10个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Ⅳ类;
县控断面,慈溪市宗汉漾山江、海曙区庙桥头、鄞州区的民安杨木契河、瑞安市杜山头、永嘉县瓯北、路桥区的和尚桥,及温岭市的大溪、箬横、横峰、上马等10个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Ⅳ类。
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1~6月,99个地表水断面、5个入海河流断面、21个开展监测的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另外,钱塘江、瓯江、曹娥江、苕溪、飞云江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京杭运河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数据显示,1~6月浙江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个数达标率为95.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11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0.5%,同比没有变化。
核心工作成绩显著
截至6月底,浙江各地已全面启动落实“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建设的各项工作。
★建成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42个
★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5个
★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1个
★动态落实“美丽河湖”建设名录127条、湖泊10个
★建成待评定“美丽河湖”115条(个)
8个重点工程成效明显
在清洁排放整治工程中,浙江已建设城镇污水管网1650公里,完成了82.4%的年度任务;开工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3个,其中1个已完工。
在水环境质量提升整治方面,浙江已整治涉水地方特色重点行业规模企业129家,实现涉水地方特色重点行业规模企业整治率55.8%、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率58.6%。
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面,浙江已做到全省84家重点直排海污染源达标率88%。
在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中,浙江已建成美丽牧场82个、建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267个,并全面推进落实了5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站点。
在防洪排涝方面,浙江已投入101.7亿元用于全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5座、雨水管网建设581.5公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357.8公里、城市排水应急设备增加2.33万立方米/小时。
在全民节水护水方面,浙江已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8万亩、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1793处;新建水厂增加供水能力已开工建设50万吨/日,改造水厂提升供水能力已开工建设25万吨/日。
在河湖生态修复方面,浙江已投资19.5亿元和19.85亿元,完成了河湖库塘清淤5483万方、河道综合治理338.2公里。同时,增效扩容改造及生态修复农村水电站74座。
在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方面,浙江已累计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7414公里,完成率67.4%;根据4月印发的《浙江省河(湖)长设置规则(试行)》,调整完善、重新设立各级河湖长62067人,其中河长58323人,湖长3744人。(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