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温州日报》讯 实地考察调研民营企业,听取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企业负责人等对《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意见与建议;召开系列对接会、座谈会,多渠道广泛听取民意、吸纳民智……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我市正加快全国首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立法步伐,积极组织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调研修改完善,准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表示,温州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民营经济的发祥地,在全国率先提出围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来立法,为壮大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动能铺筑法治“跑道”,既充分显示了温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前瞻性布局,也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补齐科技发展短板、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温州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注入“法治力量”。
今年3月,市科技局根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起草了《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局第一时间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调研起草工作实施方案,大范围搜集、整理、汇编有关科技创新立法参考资料。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向温州市委科技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科创基金管委会成员单位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100余家单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积极主动向省、市人大对接汇报进展情况。
市政府于今年8月提出法规议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审议。其间,温州市人大多次赴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研究院、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国科温州研究院等科创平台与我市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民营企业、相关部门、科创载体、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吸收纳入《条例(草案)》。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在研究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请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并形成议案,交付2024年年初的市人代会审议表决。
据介绍,《条例(草案)》力求从能级提升、资源集聚、平台建设、生态优化等方面共同推动民营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一方面聚焦解决民企科技创新中遇到的主要问题。针对民企研发能力不足、引育留用人才难、创新服务体系不完善、融资体系对创新支撑不足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另一方面总结固化温州近年来在科技创新中探索取得经验并不断深化,以法条的方式固定下来。
加快立法的过程也是深化创新,增强民企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服务民企高质量发展的过程。近年来,温州坚定不移走科技创新“华山一条路”,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系统构建“一区一廊一会一室一集群”创新格局,重点布局中国(温州)数安港、中国眼谷、国际云软件谷、中国基因药谷、中国(温州)新光谷、中国(温州)智能谷等“一港五谷”高能级平台,不断深化新型研发机构“十个一批”“头部企业+大学(研究院)”创新联合体、“科技轻骑队”“科创指数贷”等机制模式,厚植科创企业“枝繁叶茂”,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分别突破3700家和1.6万家,排名均列全省前三。去年温州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实现三大重要突破,投入强度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当年投入强度提升幅度再创新高、R&D投入总量首次超过200亿元规模。成功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市,创新已经成为温州这座城市最鲜明的特质和标识。(记者 周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