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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楼市新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

来源: 意大利侨网  日期:2023-07-10 09: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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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温州晚报》讯  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相关措施中除涉及金融、土地方面外,重点集中在优化公积金、提供购房补贴、优化市场秩序等层面,打出了稳楼市政策“组合拳”。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些新变化能够带来多大的支持作用呢?

        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措施》释放的公积金政策利好,包括优化公积金贷款与提取、降低首付比例等,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具体来看,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针对刚性住房需求,夫妻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调整贷款计算规则,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调整至6倍,最高倍数调整至12倍,其他规则不变。

        在我市公积金阶段性政策调整前,永嘉、文成单人缴存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双人缴存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而平阳、泰顺、苍南、龙港单人缴存最高额度仅30万元,双人缴存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也就是说,因为市区的最高贷款额度没有变化,政策调整后,我市各县(市、区)购房人群享受的红利更明显。

        同时,公积金贷款新政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住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提高至1600元。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外地职工来温州购房也给予支持。明确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温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均可向我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卖旧房买新房,政府给0.6%的购房补贴

        除了优化公积金政策外,提振楼市温州再出购房补贴新政。《措施》指出,进一步支持居民换购新建商品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对在温州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给予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贴。

        申领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开的《关于实施个人换购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的政策解读》,购房者在2023年6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温州湾新区)出售自有住房(出售时间以住建部门存量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并在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例:甲于2023年6月30日出售1套自有住房,须在2024年6月30日24点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才可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以住建部门网签买卖合同为准),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核发补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本次补贴,购房人具备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有效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前(含),之后本次补贴政策终止执行。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的政策并未要求唯一自有住房,即市区名下有多套房源的房东可以考虑出售部分房源,重新换购一套市区的新建商品住房。此前,个人首次购房政策,要求为普通住宅,即住房面积小于等于建面约144㎡。本次面向改善取消面积限制。

        另外,国家财政部对二手房换购发布过相关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也就是说,在享受换购补贴的同时,到今年底还能同时享受换购退个人所得税优惠。

        加快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

        为提振二手房市场,《措施》要求加快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新模式。在押房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下,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带押过户”模式的实施提升了二手房交易效率,促进部分购房需求的释放。目前我市同家银行的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新模式落地执行较为成熟,跨行“带押过户”还需深入推进。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保障市场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要求,实行委托销售的,房地产承销机构应及时将委托销售合同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承销机构发布房地产项目代理销售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城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此举旨在保障购房者“所见即所得”,避免实际交房情况与沙盘展示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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