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温州日报》讯 日前,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上旬在温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温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温州市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决定2023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审议通过《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
九、选举和其他事项。
昨天,政协第十二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上旬在温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