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丽水市以89.87的总得分再次获得全省第一。丽水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已连续15年位列全省前列,其中13年位列第一!
在县级排名中,庆元县、景宁县、松阳县、莲都区分别位列全省第二、第三、第四、第七。
近年来,丽水市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确保良好环境质量惠及人民,全力守护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的生态底色,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及获得感!
坚持系统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连续6年荣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实现全覆盖。完成“无废城市细胞”建设120个。云和县创成全省首批“无废城市”。全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从2012年的79%提高到100%。在全省率先推行工业企业进退场“验地、验水”。成功入选全省唯一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4个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浙江松阳工业园区入选2022年度省级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培育名单。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位居全省第一。2021年,市区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排名城市中位居第7,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从全国第29跃升至全国第10,丽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水、气环境质量排名均进入全国前十的城市,创历史最优成绩。
坚持执法亮剑,环境监管效能显著提高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通过卫星遥感+物联感知+基层治理“四平台”,逐步形成“天眼+地眼+人眼”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数字监测监管体系。莲都区在全省首创推行了为社会源危废管理工作“量身定做”的“危管家”小程序,并通过“浙里办”上线。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的契机,举一反三、系统整治,一体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委环保专项督察等反馈问题以及“七张清单”问题整改。目前,第一轮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轮中央、省委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率分别为98.6%、95.3%。开展“绿剑2022”专项行动、“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推进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777人次,检查企业3529家,立案处罚116起,处罚金额1309.6万元。2018-2021年全市环境信访总量实现“四连降”。
坚持改革创新,各项改革试点先行示范
致力于打造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在全国率先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办法、可持续发展利用规划、三年行动计划、体验地建设与评定导则等,全面完成丽水市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发现16个全球新物种以及一批物种新记录,物种多样性居全省第一。率先建成庆元坑里、龙泉住龙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庆元县开展生物多样性价值转化实践地创建,发布了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游路线图;景宁县启动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产学研用试点县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开展森林碳汇交易实践,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庆元县成立“碳庆惠”县级公益性低碳慈善基金;莲都区大港头镇利山村、碧湖镇大陈村等6个村落入选省第一、二批低零碳村社区试点,通过向景宁县大均乡购买405吨核证碳普惠减排量,实现“智汇丽水”人才科技周大型活动碳中和。成为全国首批温室气体监测基础试点城市以及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探索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路径,积极将保障公众健康理念融入生态环境管理,在全国率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地方标准。
坚持生态创建,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多年来,丽水市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2018年,丽水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同时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我市又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截至目前,丽水市及所辖遂昌县、缙云县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丽水市及所辖庆元县创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丽水市及所辖8个县(市)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松阳县入选浙江省第四批清新空气示范区。以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重要抓手,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弘扬生态人文精神,让生态环保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1个、绿色学校300多家、绿色家庭1300多家。
生态环境全民共建,碧水蓝天你我共享。感谢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来源:生态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