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温州日报》讯 日前,我市印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用地保障、车辆通行、投融资支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大对冷链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鲜电商蓬勃兴起,冷链物流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并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潜力。为进一步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我市出台《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强化用地保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冷链改造提升、招引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企业清费减负、促进车辆通行便利化和强化投融资支持等七大方面提出29条措施,着力打造形成布局合理、智慧互联、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具体来看,在用地保障方面,将物流用地优先纳入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支持企业利用工业旧厂房等土地资源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对利用原有土地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企业,可以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用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依法依规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设产地型冷库。
在企业清费减负方面,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等各类实体,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严格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冷链物流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在车辆通行便利化方面,合理布局城市冷藏车停靠装卸点,有关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审核设置冷藏车停靠装卸点;条件受限暂时无法设置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在附近道路设置临时装卸车位,允许进行不超过30分钟的停靠装卸作业。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统一标识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新能源冷藏车,实行非高峰时段在市区限行区域内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备案通行,高峰时段为每日7时至8时30分和16时30分至18时30分。
据悉,该政策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