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水网-《处州晚报》报道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丽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0日起正式施行。丽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由市政府设立,分为标准创新奖和标准创新提名奖,每2年评定1次,每次评定名额均不超过5个,获奖组织分别可拿到50万元、2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丽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对象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两种类型。申报项目应在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重要领域,填补标准空白或者对原有标准内容作出重大调整,主要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标准实施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率先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市将启动首届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将严格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认真做好此次评审组织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丽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是我市标准化工作史上的第一个政府荣誉,该奖项的设立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全市标准化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是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保障产业利益与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标准强市”建设,从政府主导和市场驱动两端发力,充分激发了各类主体的标准创新贡献活力。
截至目前,我市参与制定国际标准5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02项、行业标准226项、省地方标准46项,累计发布市级地方标准226项,其中《急流救援培训基地建设规范》《红色乡村建设指南》《清廉村居建设规范》等全国首发标准达42项,“丽水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建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5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37个,标准化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