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住建官微发布《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包括降低首套、二套商贷首付比例,首次在市区买房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等15条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给予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连续出台一揽子稳经济稳地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温州这一轮发布的政策措施按照时间节点主要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有效期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6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本市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第二类是政策有效期到今年年底甚至更长时间的“后9条”,其主要内容包括: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
另外,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在市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具备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的人员,可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暂无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迁入公共集体户。(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