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出台《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各选择1个单元开展建设,打造重点美丽海湾。其中,温州洞头诸湾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加快打造“海上花园”,建设蓝海保育型美丽海湾。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根据该行动方案,全省将分区分类梯次推进34个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10个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以美丽廊道、美丽岸线、美丽海域为重点的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布局基本形成。其中,保护与建设美丽海湾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构建陆海联通美丽廊道、打造人海和谐美丽岸线、培育碧海风情美丽海域和提升美丽海湾治理能力等,并将在打造重点美丽海湾、推进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上进行突破。
温州是海洋资源大市,全市区划海域总面积约8649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293公里,岛屿711.5个,“经略海洋”可谓空间巨大。作为全省海岸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动方案还赋予了温州一系列建设任务。比如以瓯江、飞云江、鳌江等入海河流为重点,强化陆海生境互联互通,构建一批陆海联通美丽廊道;打通洞头灵霓大堤等潮汐通道;在瑞安等海域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快乐清湾临港产业整治和转型升级;乐清湾50公顷红树林营建完成;洞头诸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建设蓝海保育型美丽海湾等。
依海而生,向海而兴。坚持将海洋作为发展的优势和希望所在,近年来,我市致力于海洋强市建设,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海洋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市完成397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率全国地级市之先实现全市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监控全覆盖;整治修复海岸线72.2公里,累计建成海洋保护区7个,龙湾海洋特别保护区获省级批复设立,洞头区入选全国十大“美丽国家海洋保护区”。同时,相继开展全国首创海域审批“直通车”试点、全国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创新国家试点等,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