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更具有操作性,依据省建设厅印发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和丽水市政府印发的《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新的《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标准》已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标准》从公租房的准入标准、保障面积标准、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租赁补贴标准及其他事项等5个方面做了细化和规范,特别是对各类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同时,结合实际操作,此次保障标准增加了八个方面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区的范围、收入的计算方式及时限、房产审核范围、大学生就业标准认定、社会保险审核标准、城镇户籍的排除对象、机动车辆的认定及价格计算方式和相关数据的认定等。
本次保障标准不再明确保障标准的具体金额,以市政府及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数据确定,后续将以申请公告的形式另行公布。
来源:丽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