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丽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
《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中央、省里文件,以及《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文件编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争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排头兵、打造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山区样板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三大发展战略:品质化升级、组织化发展、数字化赋能。其中,品质化升级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内在表现;组织化发展针对的是农业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的“小散弱”问题,在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数字化赋能则明确紧抓数字化改革推动山区换道赶超、加快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改变山区地理区位劣势,发挥并放大区域独特的生态人文比较优势。
《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创成全国领先的品质农业示范区、花园乡村先行地、共同富裕幸福园,初步在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乡村空间格局优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重塑城乡未来关系、高质量实现共同富裕等五个方面取得农业农村现代化标志性成果。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创成花园乡村600个;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95倍;低收入农户收入实现翻番,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000元以下情况。
《规划》围绕打造全国领先的品质农业示范区、打造全国领先的花园乡村先行地、打造全国领先的共同富裕幸福园、争当全国领先的农村改革探路者四个方面分解了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任务。
具体来看,这些任务具备明显的丽水特色。如:《规划》提出实施“六业千亿”培育工程,即生态种植业、现代养殖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数字产业;深化“山”字系品牌建设,探索“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丽水山景”乡村旅游等“山”字系品牌融合发展之路,努力把“山”字系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为全国乡村振兴品牌的引领者。加快开发一批能够支撑“山”字系品牌形象、具有鲜明地域标识度和较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形成产品支撑品牌、品牌带动产品的良性互动;“对标欧盟·肥药双控”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建成完善的动态对标体系、生产标准体系、质量管控体系、执法监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现代治理体系、品牌推广体系,实现“降强度、降风险,优环境、优品质”的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市还将按照“一山一水一幅画”的总体布局,打造花园乡村“十带风景、百村示范”,“一山”即以全域共建国家公园的理念建设花园乡村,为花园乡村绘就青翠山林底色。“一水”即把瓯江打造成为幸福河的鲜活样板,为花园乡村绘就碧绿河湖底色。“一幅画”即立足丽水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将山水文化始终贯穿到花园乡村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绘就一幅好生态与大花园交相辉映、诗画田园与美丽乡村相互交融的丽水山居图。
锚定“共富”目标,“十四五”时期,我市将重点围绕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农民增收提速攻坚行动、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大搬快聚 富民安居”工程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个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打造“八个万元”助农增收升级版,振兴乡村富民产业,探索富民增收新模式、新路径。到“十四五”末,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收入10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示范村达到300个。(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