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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单笔最高赔付89.62万元 “浙丽保”守卫返贫底线

来源: 意大利侨网  日期:2021-12-27 1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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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丽保”紧密衔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既包括符合医保支付规定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包括不在基本医保范围、但符合“浙丽保”清单范围的费用,自2021年1月1日“浙丽保”保障正式生效以来,其“低保费,低门槛,高保障”守护了广大丽水市民健康。近日,记者从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来自遂昌县一名意外烧伤的患者吴先生,今年通过“浙丽保”报销了89.62万元,是截至12月20日,“浙丽保”单笔赔付最高的参保人。

  今年2月,家住遂昌县王村口镇石笋头村的吴先生意外烧伤,送往医院后,医生告诉吴先生的女儿吴女士,手术疗程起码要花费200余万元。“当时觉得脑袋一片空白,这么多的治疗费用,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好。”吴女士哽咽了。

  住院期间,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吴先生为三级烧伤,截至10月份,相关治疗费用已经高达196万元,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封顶报销63万元后,仍需个人承担133万元,这是一个普通务农家庭想都不敢想的灾难性数字。

  所幸,吴女士去年底为父亲投保了“浙丽保”,按规定可享受“浙丽保”报销待遇。

  经过审核,吴先生在参保“浙丽保”后,133万元的个人承担费用中,除伙食费、特需床位费以及主要用于烧伤后美容整形功能的诊疗服务项目等不能纳入“浙丽保”报销的费用外,可纳入“浙丽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为104.34万元,按“浙丽保”梯级报销待遇标准计算,总共可报销89.62万元。“没有‘浙丽保’,我不敢想象现在是什么情况!真是太感谢政府推出这样的政策。”吴女士表示,今年已经第一时间为全家人投保了“浙丽保”。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吴先生报销的案例,是“浙丽保”运行以来,目前报销额度最高的。吴先生参保“浙丽保”只增加了100元保费支出,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浙丽保”总计报销了152.62万元,如果当时吴先生只缴纳了城乡医保,那么他只能报销63万元。因为有了“浙丽保”的补充保障,吴先生如今总体报销比例从32.14%提高到77.86%,提高报销率高达45.72%。

  据了解,2022年,“浙丽保”依旧秉持着政府主导、公益运行的原则,旨在通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一“小切口”撬动民生保障和改善领域“大变革”,在原先的基础上更是将保障待遇全面升级。

  首先是保障范围扩面。“浙丽保”清单覆盖基本医保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具体数量由原来671个自费药品、31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扩大到699个自费药品、70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

  其次是下调起付标准。“浙丽保”起付标准1.8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费用)以下部分,增设三档待遇:第一档为1.5万元到1.8万元之间报销50%;第二档为1万元到1.5万元之间报销30%;第三档为0.5万元到1万元之间报销20%。以上两项升级待遇,均追溯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浙丽保’是基于解决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紧密衔接的一项补充保险,是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希望广大群众朋友能够积极参保,使我们自己的健康多一份保障。”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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