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获悉,缙云爽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这是缙云县继黄茶、仙都笋峰茶、烧饼之后又一次获此荣誉的产品,将为缙云县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提供品牌支撑。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
缙云爽面是以优质小麦面粉为原料,根据温度和湿度,与水和盐合理配比,经5次发酵、14道工序制作而成,其成品色泽金黄、细如银丝,是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传统食品,被中国烹饪协会、浙江省农业厅评为“中餐特色小吃”和“浙江名小吃”。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缙云县坚持把品牌农业培育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深入挖掘地域资源特色,全力推动区域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竞争优势。
“一个地标发展一个产业,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缙云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生态农业通过品牌建设,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产业兴旺,发展出高效的“品牌农业”。“缙云爽面”荣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有力推动缙云传统农产品转型升级。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目前,缙云县累计培训认证爽面师傅1000多人,建成爽面特色村6个、爽面合作社10个、爽面加工户3000多户、制作师傅6000多名,缙云爽面年产值超2.2亿元,并逐步发展成为缙云“乡愁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富民大产业。(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