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沧海一粟。可对一座城市发展而言,却是道不尽的精彩与蜕变。
2020年是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也是丽水经济社会大发展的20年。
20年筚路蓝缕、栉风沐雨,20年接续奋斗、阔步前行。现今,丽水已从大家口中的“浙江西藏”变为世人眼中的“生态明珠”。
提升品质,市政设施日臻完备
撤地设市后,丽水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市政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功能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2000年,以拓建灯塔街、城东路为标志,丽水旧城改造步伐开始加快,新区路网框架快速拉开。2010年以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新区路网和路网密度不断加大。近些年,我市进一步推进城市提质扩容,高起点规划建设城东等城市新区,加大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市区已形成以括苍路、紫金路、城北路、丽阳街等“五纵五横”主干道路为框架,以中山街、花园路、人民路、囿山路等次干路和支路为脉络的城市道路系统,市本级共有79条道路,总长120公里,面积334万平方米。
2000年后,市区和开发区雨、污水排放自成体系,基础配套设施日趋完善,“一江双城”目标逐步推进,到2010年底,市区和开发区共有日排污处理量5万吨污水处理厂2 座,污水处理率达到72.48%,污水主干管网“四纵四横”分布基本实现。2010年开始,进一步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开展污水管网改造。2015年起,市建设部门陆续通过CCTV机器人开展市本级排水管网检测和修复工作,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道管养效率。截至目前,通过CCTV机器人累计完成排水管网检测约112.4公里,完成排水管网修复约30.76公里。
撤地建市初期,丽水城市燃气供应以液化石油气为主,以管道和瓶装两种形式供应城市用户。2003年,市区第一座城市管道燃气站-花园路城市管道燃气站建成,开启了管道燃气的历史。至2010年,市区共有燃气公司5家,18个供应站,居民用气普及率达100%,管道燃气普及率达40.5%。
2018年初,“金丽温”天然气长输管网通达丽水,同年7月底,市区天然气置换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丽水正式迈入天然气时代。同时,为完善市区燃气管网体系,保障民生用气,目前,北城区共建燃气管网465.59公里,北城区燃气管网到小区门口覆盖率已达95%以上。
增绿添彩,园林绿化提标扩面
2000年撤地设市后,我市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重视程度逐年提升,相继出台《丽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丽水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丽水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丽水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丽水市中心城市绿地概念性设计——中心城区绿地景观规划研究》等规划文件,加强制度设计和规划引领,为丽水城增“绿”加码。
2007年,我市正式启动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始对灯塔街、解放街、中东路等十多条道路进行行道树改造。经过多年合理规划和建设,由老城区单一的法国梧桐,到现在的“一街一景”。与此同时,开始着手实施新建公园、道路绿化、拆墙透绿、借地绿化、绿线管制等一系列措施,城市绿地面积迅速扩大,公园、广场数量倍增,出现了一批深受市民喜爱的街头绿地。2013年成功创成国家园林城市,同年,丽水市城区街头绿地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年来,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从2000年的187万平方米、20.22%、23.15%,提高到2019年底的1583.46万平方米、38.08%、43.38%,不断优化的城市绿地环境让丽水市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改善人居,房地产业蓬勃发展
全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开发企业从2000年的81家发展到2020年的204家。资质水平显著提升,2000年全市仅2家二级企业,到2020年,全市有一级企业2家,二级企业8家,三级企业47家,四级企业27家,暂定级企业120家。
2001年至2020年6月,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22.76亿元,房屋竣工面积2386.9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2756.48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健康发展。
为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直以来,我市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于2015年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增设商品房现房销售网备制度,同时采取购房财政补贴,暂缓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限制等激励政策。2018年,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竞拍模式,从源头上把控商品房开盘价格。2016年-2018年连续三年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在住房保障上,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一是建立廉租房制度阶段。2005年8月发布《丽水市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拉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序幕。二是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阶段。2010年10月出台《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城市居民无房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三是三房并轨阶段。2015年12月,修订并发布《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将市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并轨运行。
截至2019年底,市区公租房累计保障户数6120户,其中货币补贴1696户,实物配租4424户,实现了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收入100%以下家庭应保尽保。
深化改革,建筑产业跨越提升
2017年,我市印发全省首个电子化图审实施意见,率先实行“网上申报、智能选定、电子审图、网上备案”的“互联网+图审”运作模式。2018年,我市开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6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推行建设项目多部门联合验收,将建筑施工许可、消防、应建人防、质量监督并联审批变为“多合一”审批。
20年间,全市建筑业产值从15.45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386.1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42.99%。
实施建筑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能有效促进能源、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截至2019年底,我市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48.57万平方米。2013年,市建设部门牵头制定《加快丽水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2016年,推动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性项目率先示范应用建筑工业化,全省首个100%以工业化设计、生产制造的装配式小区——里东安置小区开工建设。2017年,颁布实施《丽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确定中心城区全装修范围。
与此同时,我市着力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招投标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切入点,从招标投标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今年9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考核认定名单,我市申报的5项房屋建筑工程和1项农房工程全部被评为优质工程,评审通过率达100%,数量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61项工程获“九龙杯”优质工程奖,有30项工程获“钱江杯”,2项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创建省级文明标化工地111个。
2019年6月,我市开展“智慧工地”平台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智慧工地“线上”监管项目已有335个,覆盖率达81.51%,其中视频监控上线项目262个,实名制上线项目332个,环境监测上线项目280个。同时,积极推广“丽水工地码”,自今年7月27日首个“丽水工地码”在金周农居新社区北地块项目完成挂牌后,目前已有259个项目成功挂牌“丽水工地码”。
刷新颜值,村镇环境山明水秀
截至2019年底,我市共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35487户,中央补助资金20891.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100.5万元。
此外,我市把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危房安全隐患。2017年-2019年间完成第两轮农村危房排查治理改造,共44352户,目前已全面开工治理改造,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11月底全面完成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任务。
小城镇综合整治是我省的特色工作。自2017年启动以来,至2019年,丽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总任务158个创建乡镇100%考核达标,获省级样板称号乡镇61个,样板率38.61%,居全省第二位。2019年小城镇整治行动带动乡村振兴工作荣获“中国全面小康论坛”颁发的“2019年度中国十佳民生决策”奖项。
丽水作为“江南最后的秘境”,区域内保存着大量的传统村落。2012年起,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开展传统村落调查以来,共公布五批中国传统村落6819个,我市有257个列入名录,占全省总数的40.4%,数量位居华东地区第一、全国第三。为此,我市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地方立法,《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于2019年11月正式实施,并制定《丽水市传统建筑修缮导则》,配套出台《丽水市古村落保护修缮预算定额》。
2012年,省政府启动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我市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建设,至今,共178个村列入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创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龙泉市宝溪乡溪头村、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龙泉市竹垟乡盖竹村列入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试点。2019年,松阳村居提升改造改革试点成为全国首个与联合国人居署开展合作的乡村发展示范。(来源:丽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