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0月15日电 据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荷兰第二波疫情发展迅猛,过去一周累计确诊近4.4万人,单日确诊最多达7000余人,防疫形势严峻。
荷兰政府现已将全国疫情风险等级升至4级(即特别严重),并宣布未来四周在全国范围内“部分封城”,进一步收紧防疫措施,包括尽量居家办公、关闭全国所有餐饮场所、要求在室内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限制室内外人群聚集人数、晚8时至早7时禁止售卖及在公共场所携带或饮用酒精饮料、零售商店如人员过于密集将被责令关闭等,并将在两周后对疫情形势和相关措施再次评估。在此,中国驻荷兰使馆郑重提醒全体在荷中国公民保持高度警惕,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加强自身防范,确保健康和安全。
一、请所有在荷中国公民:
(一)增强防疫意识,严格遵守荷兰防疫规定。及时通过荷兰政府网、荷兰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研究院官网等官方渠道关注荷兰疫情变化和防控政策调整情况,尤其要注意加强个人卫生防范,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科学理性看待疫情,不懈怠、不恐慌。实践证明,新冠肺炎可防、可控、可治。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既要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生活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以适当方式调节情绪。
(三)如出现疑似症状及时预约新冠病毒检测。如出现轻度症状,可拨打荷兰当地健康服务局(GGD)新冠病毒检测免费预约电话0800-1202或凭荷兰居民身份管理平台号码(DigiD)网络预约检测。如出现严重症状,建议直接与家庭医生取得联系,确有必要时拨打112急救电话。如不幸确诊,请遵医嘱居家隔离或接受治疗,并向我馆通报。
二、请全体在荷留学生:
(一)密切关注荷兰政府和各高校官网发布的权威信息,掌握科学防疫知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学校规定合理安排在线和面授课程,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地点,外出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二)熟悉掌握荷兰医疗健康卫生体系常识,做好万一个人出现相关症状时的应对预案。新生务请尽快注册家庭医生,以备不时之需。
(三)重视身体锻炼,提高综合免疫力。请大家务必重视自我心态调节,正视心理问题疏导,关注心理健康。如出现抑郁等症状,尽早向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求助,确保身心健康;同时可联系当地学联以获得可能的帮助。
(四)加强与国内家人的联系,以免国内家人牵挂。
三、请近期拟出行人员:
(一)认真评估出行风险,推迟不必要旅行。面对严峻疫情形势,居家防护、减少流动是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方式。如无紧急必要事由,尽量减少外出,尤其应避免跨境长途旅行,以防止交叉感染。
(二)如确需回国,请尽量选择直航航班,并按驻荷使馆8月28日通知要求进行登机前核酸检测及申请核酸码。需特别注意,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是健康“保票”,请大家做好行前防护,完成核酸检测后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尽量避免参加友人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四、请近期拟来驻荷兰使馆办证人员:
(一)牢记健康第一,合理安排办证计划。为确保您与其他办证人的健康与安全,建议非紧急必要情况下推迟来馆办证。如感身体不适,或近期曾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亦应居家观察,暂缓来馆办证。
(二)配合使馆防疫举措,办证期间加强自身防护。请从使馆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期间领事证件申办政策,来馆办证期间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并与其他办证人保持社交距离。
荷兰急救电话:112
荷兰当地健康服务局(GGD)新冠病毒检测预约电话:0800-1202(每日早8时至晚8时)或+31-850659063(从荷兰境外拨打);
荷兰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咨询电话:0800-1351(在荷兰境内拨打)或+31-202051351(从荷兰境外拨打)
驻荷兰使馆咨询电话:0684885497(工作日09:00-12:00及14:30-17:00);领事业务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70-3065083(办公时间)或0684557449(证件咨询请勿拨打),非紧急情况下的一般性咨询建议发邮件至上述咨询邮箱,我馆会在第一时间回复。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咨询邮箱:info@nl-edu.org;咨询电话:070-3541276、070-306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