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北京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杰作关于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18年将《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列入新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于2019年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并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李静等17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推进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议案》(下称“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交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议案提出,随着北京推进全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加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海外侨胞对北京对外开放、国际交往发挥着更加重要的积极作用。
议案提到,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处于空白,没有针对华侨群体专门的保护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目前已经具备立法的条件,应当出台相关法规有效保护广大华侨合法权益。
议案建议,《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可分为以下五章:总则、基本权益保护、投资创业保护、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
民宗侨外委员会认为,北京作为新侨乡,京籍海外侨胞约126万人,具有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回国投资兴业成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孙杰表示,制定《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序推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18年将其列入新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于2019年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并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
孙杰称,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立法立项论证工作。邀请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致公党北京市委、市侨联、市欧美同学会等部门参与,与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对法规涉及到的重要内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度研讨,充分论证。(来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