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 | 短评:为何说“美式人权”并不具普适性?

时间:2021-12-11 20:03:46来源: 意大利侨网


       今天是世界人权日。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权文件。70余年来,人权理念和实践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成为人类社会的梦想。

       促进和保护人权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进程。然而,少数国家却屡屡将自身人权标准强加于他国,其中尤以美国为甚。事实上,美国所标榜的人权模式并不具有普适性,亦非“教科书”,反而有明显的局限性,甚至危害性。

       其一,从人权概念出发,“美式人权”的内容只是“半吊子”。当前,以联合国文件为基础的现代人权概念,既包含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亦包括自由、平等、民主等公民和政治权利,反映出国际社会共识。然而在美国,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由主义思想,催生出私权高于公权、财产权和公民权高于其他权利的资本主义人权观,狭隘地将人权与公民权等同,轻视其他发展权利。而长期形成的“上帝选民”心态和唯我独尊的优越感,使其将自身人权标准作为唯一通行标准,并从实力和地位出发,侵犯他国决定人权标准的权利。

       其二,就本国人权而言,“美式人权”的效用仍是“灯下黑”。美国至今仍未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核心国际人权公约,2018年更“任性”宣布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引发国际社会哗然。建国200多年,种族主义、干涉主义、扩张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遗毒还未根除,仇恨犯罪、社会分裂、贫富分化、枪支泛滥等问题却层出不穷。面对世纪疫情,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却创造4900万累计确诊和79万死亡病例的负面记录。美国的所作所为,与其标榜的“人权卫士”形象大相径庭,现实如一面“照妖镜”,折射出其人权理念“外强中干”。
资料图:华盛顿街头到处都是高举反枪支标语的人们。中新社记者 邓敏 摄

       其三,从根本目的来看,“美式人权”的实质还是“地头蛇”。20世纪70年代,时任总统卡特在国家层面推动“人权外交”,自此人权作为美国对外政策的“道德”武器,用以干涉他国内政、实施霸道行径。2001年以来,美国以反恐为名在全球约80个国家发动战争和军事行动,引发严重人道主义灾难,超80万人丧生,3800多万人流离失所;为维护本国企业垄断地位,美国打着“人权”旗号实施“长臂管辖”和单边制裁,侵犯他国主权和企业、公民权益;从关塔那摩监狱虐囚到大规模监听,国际人权丑闻层出不穷;从政府、情报部门、智库到媒体,集体热衷编造人权谎言攻击他国。可以说,美国只是以人权为名行真干涉。

       “美式人权”行之久也,不仅耗尽美国的信用与声誉,也让其国内百姓渐失期望:皮尤研究中心今年最新民调显示,对政府持信任态度的美国民众比例已从1958年的75%下降到不足25%,85%的受访者认为美国政治制度亟需完全变革或重大调整。在全球范围内,民主国家联盟基金会“2021民主认知指数”对53个国家和地区的5万多人进行调研,44%的受访者认为美国是“本国民主的威胁来源”。而今年拜登政府重返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投票中,美国得票数仅排在18个申请国的倒数第二位,颇具讽刺意味。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标准或人权模式,只有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才能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正如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所说,“西方一些国家的人权观并不代表国际人权观”。

       在第73个世界人权日的今天,世界或许更应该倾听、吸收发展中国家的主张,让人权的定义更加全面、丰富和均衡。(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社  作者:崔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