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世界报》当天披露的这份数据显示,在2017年获得德国国籍的11万2211人中,有61.4%的人并未放弃其原有国籍。德国之声指出,这一比例创历史新高。德国联邦政治教育中心则指出,2016年相关比例为57.8%,10年前则仅为51%。
《世界报》指出,双重国籍在德国属于特殊情况,多发生在儿童的父母双方拥有不同国籍时。但近年来,这一情况开始愈发普遍,于是德国国籍法改革过程中试图避免形成多重国籍,使之只能是个别的例外情况。
然而,自从1999年新修订的国籍法实施以来,双重国籍现象不减反增。其中,出生和入籍是双重国籍人数增长的两大原因。在入籍层面,从2000年到2017年底共有220万4011名外国人加入德国籍,在2000年左右,双重国籍者比例仅约45%;从2013年以来,这一比例持续显著增长。
据“时代在线”报道,由于德国对于欧盟公民在入籍中实施豁免规则,2017年入籍德国的约3.9万名欧盟国家移民中,99%的人保留了他们的原国籍。另据德国之声报道,德国当局容忍享有庇护权者或被认可为难民者入籍时保留其原国籍,同时一些国家亦无“移民需取消原国籍”的规定,如伊朗、摩洛哥、阿富汗、厄立特里亚、尼日利亚以及叙利亚等。数据显示,2017年入籍的叙利亚、阿富汗、摩洛哥和尼日利亚人无一人放弃原国籍。
随着外来移民群体的增长,双重国籍的利弊和存废在德国社会日益引发争论。不过,亦有观点指出,问题的实质不在于“一人允许几本护照”,而是如何更好地帮助移民融入德国社会。(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