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对严彬申请撤销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泰国红牛)董事会决议效力的请求,泰国最高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了严彬的诉讼请求。
据“HONG NIU FACTS”网站信息,严彬试图推翻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作出的罢免其委派严彬先生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及更换包括其在内的多名董事会成员决议的案件,泰国最高法院2022年5月24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严彬的上诉,维持泰国曼谷上诉法院2019年8月20日做出二审判决,确认前述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2016年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主要包括:
免去严彬此前担任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免去严 丹骅女士、费晓暄女士以及张立刚先生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任命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新董事、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应根据董事会决议于14天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登记前 述人员的罢免及任命情况。
该网站信息显示,许氏家族(Yoovidhya Family)是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也是全球红牛配方的独家持有人。红牛饮料最初是由许书标(Chaleo Yoovidhya)先生于1975年研发成功的。
随着红牛在国际市场的成功,1993年,许书标先生在海南省创立了红牛在中国的第一家工厂,并以中文“红牛”命名,将红牛饮料引入了中国。
1995年,许氏家族与其他股东(其中包括严彬先生)合资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许氏家族就是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持续为合资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支持,包括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工艺技术、产品配方及商标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