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省发布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以来,紧扣境内外资本市场改革导向,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凤凰行动”深入实施,我省此次提出的九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包括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面临的暂时困难、精准有效实施“凤凰行动”、建立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支持机制、引导商业银行优化金融服务、拓展民营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稳妥实施资管新规和支持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提升企业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等。
拓宽债务融资渠道,纾缓企业债务融资压力。《意见》提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完善考核体系,提高民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其产品、技术、模式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压贷、抽贷、断贷;科学合理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触及警戒线时,应当综合评估,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我省积极推动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合作协议,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为我省部分发债遇到困难的民营上市公司提供增信服务。同时,推动更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组建省债转股投资基金,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意见》提出,发挥省级产业基金引导作用,调动各类国有及民营投资公司等社会资金,主动防范化解由于股价大幅波动引发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同时,加强省、市、县联动,建立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共担机制。我省正在组建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帮助辖区内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优质上市公司纾解困境。
化解风险、提升发展质量,也离不开发挥企业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金融风险管理水平。《意见》提出,发挥金融机构资源和专业优势,建立全省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对省内龙头骨干企业开展金融顾问服务,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帮助企业规范管理、防范与化解风险,尤其要加强针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培训,提升上市公司高管金融风险意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