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应对贸易摩擦确保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97号),这是浙江省为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推动外贸稳定增长的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针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全省应对贸易摩擦、稳定外贸增长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多次赴企业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在3月底就启动了政策储备研究,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贸易摩擦确保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当前浙江省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重要文件,我们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企业导向原则。针对外贸企业反映最强烈、诉求最集中的领域,如出口信保的覆盖面和信保额度、开拓新兴市场的海外认证资助力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都是实实在在管用的政策举措。二是坚持部门协同原则。持续深化财政、商务、税务、海关、口行、信保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合理配置政策资源。通过整合部门力量,打出一套应对贸易摩擦确保外贸稳定增长的“组合拳”。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原则。针对出口企业开拓多元市场、海外设厂、申请关税豁免等应对贸易摩擦的不同方法,从加大展会支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强法律救济等方面提出了精准的政策措施。四是坚持典型引领原则。应对贸易摩擦,稳定外贸增长,关键还是提升全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提出充分发挥全省数字经济优势,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推进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形成外贸新增长点。通过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试点示范县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企业来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政策意见》包括10条具体举措
一是建立常态化应对工作机制。在省经贸摩擦应对工作小组统筹领导下,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跟踪发展动态,进行精准帮扶,对可能引发的次生危机,制定应急预案。
二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针对企业开拓多元市场的需求,文件提出加大企业参展支持力度,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和跨境外贸服务体系等举措,巩固拓展国际市场渠道,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三是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外贸新业态是浙江省外贸发展的亮点,也是打造新型贸易中心的重要内容。文件提出加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复制推广,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形成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
四是推动外贸出口优化升级。应对贸易摩擦,关键还是竞争力。文件提出,通过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扩大先进技术进口等方式,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通过扩大特险保单融资等举措,推动全省高新技术、成套机电设备出口。
五是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加快“品浙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外贸平台;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的费用和制度成本。
六是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针对一些企业拟到海外设厂,间接进入相关市场的意愿,文件提出,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开拓第三方渠道进入重点国家市场。
七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对外贸易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文件提出,进一步发挥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提高对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专门调剂了专项信贷资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八是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具体举措包括: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受贸易摩擦影响大的企业优先办理退税;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等。
九是加大法律救济及就业帮扶力度。面对贸易摩擦,最好的办法是勇于面对、敢于应诉。为鼓励企业通过海外游说等方式申请关税豁免,积极应诉,以保住市场份额,文件在法律援助、外贸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同时,关注贸易摩擦对就业的影响,在就业帮扶上出台了相关举措。
十是强化组织实施和督促考核工作。
此外,为确保各项举措都能落到实处,我们相应制定了25项重点工作清单作为附件。
确保外贸稳定增长,对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增长,保持就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推动各项政策举措在第一时间落地见效。(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