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商务部日前升级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这项机制性安排展现出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努力,对于及时回应解决外资企业关切,助其在华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面对全球经济增长趋缓、投资保护主义升温等不利因素冲击,我国扎实推进稳外资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商务部在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下建立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3年多来召开17场各类外资企业座谈会,充分倾听企业诉求,累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数百项。同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定,推动修订、废止和制定法规文件500多部。编制更新《中国外商投资指引》,不断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目前,我国不仅引资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引资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了积极贡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2023年世界投资报告》称,2022年进入中国的外资增加了5%,达到1890亿美元,大多来自欧洲跨国企业,投资领域集中在制造业和高科技行业。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但我国吸收外资仍有诸多有利因素。有分析指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由超大规模市场、完备的工业体系、丰富的人才资源、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等构成的综合优势不断强化,外国投资者仍有较强意愿来华投资。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市场预期加快好转,但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克服不少困难挑战。因此,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发挥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强化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开展常态化交流,及时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各类困难问题,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定外商投资信心。
不断扩大市场准入。积极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支持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进一步加大引资力度、强化政策支持。依托双边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和驻外经商机构等,搭建跨国公司与地方招商引资沟通交流平台,为各地投资洽谈提供便利。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技术研发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着眼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为外企在华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