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8日电 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须厘清五大认知误区
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布月余,各方讨论仍不断升温,其中不乏一些误解误读。如何正确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多位专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须厘清五大认知误区。
其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绝非“计划经济2.0”。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董煜指出,有的人拿“统一”两个字作文章,认为“统一”就自然与“计划”等同起来,但却忽视了建设统一大市场本身就是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
董煜表示,文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四个统一”,即在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以及社会信用四个方面统一和完善。它们无一不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也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在国内形成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畅通生产要素的跨地区配置,同时统一各地的监管、标准、行业准入等制度。这一过程中要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只是在一些必要的方面,比如统一一些市场规则时才发挥力量,这显然不是计划经济。
其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等于搞“自我封闭的内循环”。
陆铭表示,其实统一大市场更加有利于外循环。以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例,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将提高出口产品的生产效率,从而增强其竞争力。比如:在沿海地区生产一辆汽车,畅通国内大循环后,产业链上运输和制度方面的消耗会大大降低。要注意,官方对“双循环”的部署从来都是两个循环相互促进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认为,一个大国应该立足于本国市场、需求和要素来发展,不能依靠他人。而且内循环畅通了,也能带动进口,给世界创造订单,创造需求,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该做的事。
其三,统一大市场与区域重大战略不矛盾。
陆铭认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不同区域形成不同的特色,同时,在部分地方形成城市群、都市圈,这恰恰是国内市场一体化的结果。不能把区域经济的发展理解为每个区域相互独立。人、地、技术、资金、数据等每种资源的配置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在每一个地方、适合发展的产业上获得最大的回报,地区和地区之间的分工也要基于这种统一大市场的格局。
董煜也指出,“统一”并不是说排除因地制宜谋发展。统一大市场只是给地方定一些基本规则,在此基础上,各地方完全可以因地制宜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刘瑞明也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允许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开展差异化竞争,可优先在发展水平接近、资源要素互补性强的区域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其四,统一大市场取消地方优惠政策,会否影响欠发达地区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统一大市场要建立在各地机会分享、利益分享、政绩分享上。机会共享是指发达地区可以给欠发达地区带来一些就业机会,或者提供对口支援。利益分享指通过参股控股让其他地方共同分享收益。政绩分享,包括官员进行交流,去其他省市工作等。
陆铭解释说,按照传统的增长方式,是各地先“分蛋糕”,各地比拼优惠政策、土地指标等,其结果就是全国经济增长质量不高,重复建设,然后走向分割市场。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年来,中国统一大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使得国家在一些方面没办法很好地发挥大国优势。所以,各地之间首先应倡导的并非总量一致,而是人均水平均衡,要尽量让每个地方的人口份额跟经济份额一致起来。
其五,统一大市场会挤压民营经济?
董煜指出,如果这份文件对民营经济会产生影响,那它一定是一种利好,因为它本身属于市场化改革文件,恰恰希望培育出一个能够更加公平竞争的、提供更好发展空间的市场环境。
比如:促进要素流通,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一些交易市场的建设,是在给民营经济创造商机。一些地方性壁垒的消除,也是在给企业拓展业务布局提供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