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文,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区域)。由此,我市正式成为第三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这意味着,今后经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我市即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为充分释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红利,加快建设长三角核心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黄金节点,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动“1210”模式落地,丰富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根据“1210”进口模式流程,我市加快推进海关监管仓库电商平台项目建设,通过对原有智能化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性能,优化跨境监管。
与此同时,我市也主动与海关对接,力争在今年5月底前,嘉兴综保区开展“1210”业务获得海关确认,同时积极向海关申请“1210”跨境电商业务“前店后仓”业务模式试点;在“1210”资质确认后,积极筹备“1210”进口业务实单运营。
嘉兴综保区将成为我市开展“1210”业务的“最前线”和“主战场”。根据2020年8月省政府批复的嘉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嘉兴将采取“一核一区多园”布局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产业。其中,“一核”指的是以嘉兴综合保税区(A区、B区)为核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监管线下平台,集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要素资源,完善保税物流监管设施,提供企业备案、通关、结汇、免税申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信用、金融结算等全方位在线服务;“一区”是以机场临空经济区为依托,推动嘉兴军民合用机场建设,打造嘉兴全球性航空物流枢纽网络及各类监管场所;“多园”则是以产品交易、支撑、孵化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线下载体,主要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基地、产业集群、核心监管平台及综合物流供应链网络枢纽等。
据了解,嘉兴综保区已经重点瞄准跨境电商平台头部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洽谈,有望在今年5月与成熟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并开展业务测试。(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