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11月23日电 题:保障自然的“权利”从而更好保障人权
——专访耶鲁大学林业与环境研究学院教授玛丽·伊芙琳·塔克
作者 王宗汉 白祖偕 裴心语
“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国际学术研讨会11月18日至20日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举行。受邀参会的美国耶鲁大学林业与环境研究学院教授玛丽·伊芙琳·塔克(Mary Evelyn Tucker)在研讨会期间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她认为,儒家思想与生态文明结合十分紧密,“天人合一”的观念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视宇宙为整体,教导人们要关心宇宙万物,保障自然万物的“权利”,进而能更好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您为何选择走上儒学研究这条道路?
玛丽·伊芙琳·塔克:20世纪70年代初,我前往日本的大学教书,其间游览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并对佛教文化产生兴趣。回到美国后,我又转而投身儒学研究。正因为在东亚的生活经历,我开始对儒学如何影响社会运作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兴趣,并认为儒学是一种文化“基因”。
我在日本时曾面见美国思想家托马斯·贝里(Thomas Berry),向他请教关于“禅”与“冥想”的相关知识。他曾在中国学习中国文化,并对儒学抱有兴趣。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汉学家之一狄培理(William Theodore de Bary)也曾是我开展儒学研究的老师,他是我外祖父、历史学家卡尔顿·海斯(Carlton Hayes)的学生。这是一段奇妙的缘分。
中新社记者:如何看待“天人合一”的儒学观念?在中国古代思想中,生态学与儒学的关系是什么?
玛丽·伊芙琳·塔克:儒学吸引我的一个点在于“天”“地”“人”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北宋思想家张载认为,“气”在天、地、人之间流动,故言“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我认为这是一种“优美”的观点。
“天人合一”的儒学观念认为,万物都有“气”,而“气”又是自由流动的,故而人的身体与整个宇宙相连,人类不能只关心自己,而要关心宇宙万物。这种观念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从“人类中心”转向“地球中心”甚至“宇宙中心”。所以,儒学视域中的生态学,就是人类与万物之间因“气”而相互联系。
中新社记者:儒学思想中对“天”“地”“人”关系的认识,蕴含着怎样的人权理念?
玛丽·伊芙琳·塔克:儒学之中蕴含的生态思想让我们认识到,没有地球就没有人权。万物都有“气”,那么万物也都有各自的“权利”,因此应将“人权”与“生活在健康环境的权利”联系起来。
这是一种全新的理解,将权利的概念从人类扩展到整个自然界,我认为这是儒家思想的馈赠之一。儒学思想认为,整个自然界,有机的“健康”至关重要,一切都有生命,充满了活力。思考如何使自然的权利与人权并存,具有重要意义。
中新社记者:中西方文化中的人权观念有何异同?
玛丽·伊芙琳·塔克:在西方,人们非常重视人权,认为人权是关于个人言论自由、行动自由等。自由、平等、博爱……这些权利是必要的,但还不足以诠释“人权”这一概念的全部。
70多年前的《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有一位中国人张彭春参与,他推动将儒家思想中的“仁”写入《世界人权宣言》,指出权利与责任并存。我认为,这就是中国为提升和拓宽权利意识作出的贡献。从人的意义上讲,保障人权并不仅是对个人负责,也要承担保障子孙后代人权的责任。在社会中,每个个体都很重要,但过度的个人主义可能会带来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尤其是中国和西方在人权领域的对话。
中新社记者: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如何促进全球人权治理?
玛丽·伊芙琳·塔克:我认为,中国悠久的历史证明,儒家与法家的思想是结合在一起的。儒家思想强调的诸多美德,如正义和忠诚等,对于人类而言都非常重要。道德教育是绝对必要的,但在实际生活中,社会的运行需要法律。数千年来,中国一直试图将道德修养与法治结合起来,我认为这是一种奇特的组合,但两者需要平衡。
因为我关注儒学与生态学之间的联系,所以对于人权这个主题,我更关注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问题。我认为“环境正义”是一个重要概念,尤其是对于那些贫困人口或生活在污染严重地区的人们而言。“环境正义”主要的关注对象,就是少数族群、贫困人口和遭受工业化负面影响的人们。我认为世界各国都应在环境领域思考——什么是公平。我们生活在繁华的大城市,看到了社会现代化带来难以置信的快速发展,但有哪些人被排除在外?这个问题理应成为我们对人权问题思考的一部分。
我对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政策非常感兴趣。我认为,中国已经实现了工业化,但现在必须创造一个新的“生态”未来。这就是我来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原因,我们想更多了解中国为改善环境所作出的努力,同时借鉴儒家思想等中国传统智慧,尤其是价值观、环境伦理等。通过汲取中国智慧,世界可以更好促进“环境正义”,保护人类在生态领域享有的权利。
【受访者简介】
玛丽·伊芙琳·塔克(Mary Evelyn Tucker),艾美奖和普利策奖得主,美国耶鲁大学林业与环境研究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亚洲宗教。1997年起,任哈佛大学赖绍尔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其著作有《日本新儒家的道德和精神修养》《气的哲学》。与杜维明合编两卷《儒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