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来源:
意大利侨网
日期:2023-08-30 12:01:58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了深入而全面的阐述,为坚定文化自信,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了加强理论研究阐释,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光明日报特邀北京师范大学杨耕教授围绕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行专题解析,以期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造就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一个具有时代性内涵的重大命题,不仅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而且具有深刻的学理内涵。
文化的独特作用:“教化”
要深刻理解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首先就要正确理解文化的本质和作用。在学术界和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把文化与“人化”等同起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茶文化、酒文化、食文化……各种“文化”如雨后春笋般地层出不穷,似乎人所创造的一切都是文化,似乎社会就是各种文化的复合体。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文化当然是人创造的,但不能说人所创造的一切都是文化。把人所创造的一切都称为文化,等于抹平了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区别,把社会看作是文化的复合体甚至是同一体了。社会是以经济为基础、政治为中介、文化为导向的有机体,而不是各种文化的复合体,更不是文化的同一体。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毛泽东同志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就其本质而言,文化属于观念形态,包括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宗教信仰、哲学思潮、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等,是人们的理论世界、价值世界、意义世界。文化就是文化,它不是经济,不是政治,也不是物质。
但是,经济活动、政治制度和被纳入人的活动范围的自然物质又具有文化的内涵。人们常说“茶文化”,实际上,茶本身不是文化,无论是西湖龙井,还是云南普洱……茶本身就是一种树叶,但饮茶方式有其特定的文化内涵,《红楼梦》中的“妙玉雅饮”与“刘姥姥牛饮”就体现了不同阶层的不同文化。“石文化”也是如此。石头本身不是文化,石头本身属于自然物质,但石雕是文化,无论是龙门石窟,还是敦煌石窟……都体现了特定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构思,因而是文化。从根本上说,文化是在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中产生的精神性产品,自然物质一旦被纳入人的活动范围,并经人们审美把握、艺术塑造、观念升华,就会从“无情物”转变为“有情物”,就会成为文化。这就是说,文化不是物质,但文化有其物质载体;物质不是文化,但物质可以作为文化的载体而具有文化内涵。
文化的本质是观念形态,属于精神领域,但文化的作用并不限于观念形态、精神领域。在经济以及政治的决定作用下形成的文化,又反过来渗透于、熔铸在经济活动、政治制度以及被纳入人的活动范围的自然物质中。人们的经济活动、制度设计、行为方式、日常生活都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体现着文化的作用。文化如同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凡是有人的地方,凡在人的活动范围,文化都起着特殊的作用,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如果用一个概念来概括文化的独特作用和独特功能,那就是“教化”。“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的特殊作用和独特功能就是对个人和社会的“教化”,从而塑造个人,引导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文以载道,文以化人”,并强调要“注重发挥文以化人的教化功能,把对个人、社会的教化同对国家的治理结合起来,达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目的”。
文化具有传递文明的作用。文化不同于器物。器物都是用于当时而毁于以后,文化不仅能够用于当时,而且能够延续而泽及后人。阿房宫早已化为废墟,无迹可寻,《阿房宫赋》却流传下来了,泽及后人。薪尽火灭者,宫殿楼宇、器物;薪尽火传者,观念形态、文化。文化具有承载和传递文明的功能。文化这种传递文明的功能,使个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人类在较长的时间中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价值观念,从而使社会处在不断的进步中。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教化”。没有这种“教化”,我们就要一切“从头开始”“重新开始”,社会就会原地踏步,进步也就无从谈起。
文化具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作用。人既有社会属性,又有自然属性;既有理性的方面,又有本能的方面。吃本是人的自然需要,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却是一种社会现象。马克思指出,“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定性质”。人及其行为需要社会规范。文化的作用就是以社会规范“化”人,以发挥理性对人的行为的主导作用。每一种文化都提供具有约束性、普遍起制约作用的行为规范。一个人“成为奴隶或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文化所代表的就是历史积淀下来的,并被特定社会、一定群体所共同认可、遵循的行为规范,从而约束个体的行为。这同样是文化的“教化”作用。
文化具有凝聚社会力量的作用。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凝聚,社会力量的凝聚有赖于民族认同,民族认同则主要来自文化认同,而文化恰恰提供关于是与非、善与恶、好与坏等社会标准,并通过社会教育内化为个人的是非感、正义感、羞耻感、责任感等,因而能够凝聚国家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理想追求,能够形成强烈的感召力和向心力,从而使整个社会力量凝聚起来。正因为如此,文化变革往往是政治变革、社会变革的先导。文艺复兴运动为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发声”,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呐喊”……这同样是文化的“教化”作用。
高度重视文化的“教化”作用,必须正确理解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我们应当注意,不是文化决定经济、政治和社会,而是社会的经济、政治决定着文化。人们常说“文化软实力”。实际上,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软实力”,靠的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之外的“硬实力”。换言之,文化的“实力”是在文化之外。英语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性语言,靠的不是它自身的语言魅力,而是它身外的实力。如果英国没有当初的“硬实力”,大英帝国不可能“日不落”,英语不可能成为世界性语言;如果没有二战后美国的“硬实力”,英语很可能已经在世界式微。文明理论专家亨廷顿认为:“文化在世界上的分布反映了权力的分布。贸易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跟着国旗走,但文化几乎总是追随着权力。历史上,一个文明权力的扩张通常总是同时伴随着其文化的繁荣,而且这一文明几乎总是运用它的这种权力向其他社会推行其价值观、实践和体制……19世纪以欧洲殖民主义为表现形式的西方权力和20世纪美国的霸权把西方文化推广到了当代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文化及其作用不可能单纯地从文化自身得到解释。文化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变革和政治变革的要求,文化命运的背后是经济状况、政治走向和国家命运。毛泽东同志指出:“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然后,那一定形态的文化又才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
高度重视文化的“教化”作用,必须正确对待传统文化。所谓传统文化,是指在历史中形成,在现实生活中仍然起作用的那些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但是,传统文化并不等于文化典籍。文化典籍中的思想资源转化为传统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中进行的,文化典籍中的思想资源能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传统文化,取决于社会制度。文化不是凝固的雕塑,而是流动的活水,可是水往哪个方向流,却是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这就是说,传统文化本身具有二重性:既有优秀的方面、精华,又有陈旧的方面、糟粕。传统文化在内容上的二重性决定了传统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双重作用:陈旧的方面、糟粕是社会进步的重负,阻碍社会的发展,所以,社会进步必然表现为对传统文化中陈旧的方面、糟粕的突破与变革;优秀的方面、精华凝聚了一个民族世世代代的智慧,成为一个民族得以生存和延续的精神命脉,所以,社会进步必然包含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分清精华与糟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新的文化生命体。
新的文化生命体: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在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的基础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种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精神支撑。从理论内涵上看,这种新的文化生命体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二者的有机统一。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是建立在抽象的“必须”上,而是确实存在这种结合的可能性,即不仅必须结合,而且能够结合。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文化关注的是道德原则和伦理秩序,重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人伦关系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关系,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些规则就具有普遍性的一面,而且中国传统文化离它所维护的封建制度的距离越远,它的意识形态性质就越弱,它所蕴含的具有普遍性观点的现实意义就越凸显。因此,随着封建制度的衰亡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把中国传统文化转化为研究对象,对它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批判,达到客观理解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观念系统具有可解析性、可重构性,观念因素之间具有可分离性、可相容性。一种文化形态所包含的观念因素,有些是不能脱离原系统而存在的,有些则可以经过改造容纳到别的观念系统中,更何况中国传统文化不是宗教文化,不具有宗教文化的排他性特征。因此,我们能够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其原有的观念系统中解析出来,在新的基础上加以重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跟欧洲的社会主义像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一样具有共同之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同样如此,二者之间同样具有“共同之点”、契合之处。这种共同之点、契合之处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前提、理论依据,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内在规定性。因此,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精神生产不同于肉体的物质生产。以基因为遗传物质的物种延续是同种相生,而精神生产、文化创造则可以通过对不同文化形态合理因素的吸收、消化和再创造,造就新的文化形态。正像亲缘繁殖不利于种的发育一样,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文化形态一定是突破单一的观念系统、博采众长而创新的文化形态。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例子,从文化典籍中寻找“微言大义”,这是外在的拼接,而不是内在的融合;不是术语的简单转换、观点的简单对接,把“矛盾”变为“阴阳”,“规律”变为“道”,把“共产主义社会”等同“大同社会”……这是文字游戏、简单类比,而不是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更不是用中国传统文化去“化”马克思主义,建构所谓的“儒学马克思主义”,这种“化”的结果只能使马克思主义“空心化”。历史证明,不是传统文化挽救了中国,而是中国革命的胜利使中国传统文化避免了同近代中国社会一道走向没落;不是传统文化把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推向世界,而是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巨大成就把一个充满希望的中国传统文化推向世界,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有了可能。
每个民族、国家在不同的时代都面临着不同的实际,都有自己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中国式现代化不可能脱离中国传统文化而进行,但又不能在全盘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前提下进行。现代化本质上就是在科技革命、文化变革的激荡下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社会转型过程。马克思主义是工业生产方式、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以儒家学说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则是在农业生产方式、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中国传统文化来解决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我们也不能期望在工业生产方式、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嫁接一个田园风味、宁静安详、“自然联系还占优势”的社会。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两种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社会功能的文化,我们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分析,寻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之点、契合之处,进而对那些与马克思主义具有共同之点、契合之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并使二者融为一体,造就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一种文化的生命力不是抛弃传统,而是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继承传统、再造传统。问题在于,对传统文化继承什么、批判什么,对优秀传统文化如何进行转化和发展,这并不取决于传统文化本身,而是取决于现实实践和时代要求。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使古老的“天人合一”理念发出了“迷人的微笑”,市场经济实践使古老的“义利兼顾”学说“闪亮登场”,而改革的深化和科技的发展又使古老的“通体相关”思维方法凸显出来,英国学者李约瑟认为:“在希腊人和印度人发展机械原子论的时候,中国人则发展了有机的宇宙的哲学。”如此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就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历史已经证明,背对现实实践和时代精神的传统文化无一不走向没落,只能作为思想博物馆的标本陈列于世,而不可能兴盛于世。因此,我们应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思维坐标,以马克思主义为方法分析中国传统文化,进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这既是传承、再造中国传统文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的过程,又是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建构马克思主义中国形态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和“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和文化基因,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观察中国具体实际的一个重要方面。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又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的历史必然;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观念上的反映和升华,又会反过来深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并将筑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文化根基。如果说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了广阔的社会空间,那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则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了广阔的文化空间。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人类文明的新形态
现代文明是在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从发展类型看,现代化可分为“内生型现代化”与“外发型现代化”两种类型。“师夷长技以制夷”。从起始上看,中国的现代化属于外发型现代化。换言之,中国的现代化运动并不是由内部因素促成、内部创新引导的自然发生的过程,而是起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坚船利炮”挑战的回应,并且是伴随着救亡图存的民族复兴运动起步的。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使中国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传统文化没有也不可能阻止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怀着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初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不可能重操传统文化的旗帜,而只能也必须举起马克思主义的旗帜。毛泽东同志指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
外发型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如何把握外国现代文明与本国传统制度的关系。“洋务运动”的破产,使康有为意识到必须“改制”,戊戌变法标志着中国的现代化开始从技术层面向制度层面推进;戊戌变法的夭折,使孙中山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封建制度,辛亥革命就是制度层面现代化的一次尝试;辛亥革命后的困境,使孙中山再次思考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并意识到应“按照自己的社会情形”寻找一条“驾欧美之上”的中国现代化道路。然而,孙中山并没有找到这样一条道路。毛泽东同志指出:“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个变计。”十月革命使中国的先进分子意识到,“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这个结论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重觅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时代结论。
然而,在中国“走俄国人的路”、实现现代化并非易事,必然会遇到一系列特殊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在于:一方面要把握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又要把握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特殊规律;一方面要吸收、借鉴外来文明的合理因素,并把这种外部传导性转化为内部创新性,另一方面又要变革传统文化,同时要继承、弘扬传统文化内蕴的民族精神以推进现代化。然而,这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因为,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文明的演变也并非仅仅取决于文明本身,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社会制度。恩格斯指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明末清初“西学东渐”,西方现代文明已经开始传入中国,然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并没有实现现代化,中华文明并没有转变为现代文明。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所谓的中华文明的保守性、凝固性,而是因为封建制度没有得到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畸形的社会制度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国现代化开辟了现实道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前提,并使中国现代化由外发型转变为内生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拓展了广阔的社会空间。
从社会形态上看,现代化经历了资本主义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两种形态。从历史上看,现代化无疑是资本主义发动的,而且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基本上是资本主义国家。这就是说,现代化与资本主义化具有历史重合性。因此,在这种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西方现代文明是同资本主义的特性以及西方民族的民族性交织在一起的。在这种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文明是资本主义文明。资本主义文明具有历史的进步性,曾“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但是,资本主义文明是建立在资本的形成和增殖以及资本与劳动对抗基础上的,因而,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文明的一切进步,或者换句话说,社会生产力(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任何增长,——例如科学、发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交通工具的改善、世界市场的开辟、机器等等,——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也就是只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增长。因为资本是工人的对立面,所以文明的进步只会增大支配劳动的客观权力”。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缺憾》中所说的“文明是压抑人性的重担”,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文明的“缺憾”对人性的压抑。
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这种现代化是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交织在一起的,在这种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现代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建立在消除资本与劳动对抗的基础上,同时,又吸收、借鉴资本主义文明中的合理因素,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决定了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决定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同时,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生成的现代文明又是同社会主义制度密切相关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之所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现代”之所在。
文明不等于文化,但文明与文化又有内在的关联。文明是文化的社会结晶,文化是文明的精神支撑。一个历史悠久、延绵不断的文明,必然有其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贯穿其中,并成为支撑其生命的精神支柱。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必将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精神支撑。马克思主义来自西方,相对中国传统文化来说,马克思主义属于外来文化。可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形成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则不仅属于马克思主义,而且属于中国文化。马克思主义不仅改变了中国,而且改变了中国文化;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已进入、融入中国文化中,并逐步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为一个有机整体,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正是以这样一种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精神支撑的。现代化理论学者艾森斯塔德认为,“现代性必须看作是一种独特的文明,有着独特的制度特征和文化特征”。这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之所在,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现代”之所在。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生成于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式现代化有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它是和改革同时启动、同步展开的,又几乎是和市场化同步进行的。1978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在改革刚刚拉开序幕之际,邓小平同志就对改革与现代化、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作出了前瞻性的分析,后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并指明了改革的根本方向,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不仅是资源的现代配置方式,而且是人的现代生存方式;不仅是现代经济运行机制,而且是同工业文明交织在一起的现代文明形态;而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指向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在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现代化。这就是说,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是在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改革双重目标的约束下进行的,这就从根本上规定了市场经济的边界和基本的约束条件。
当代中国实践活动的最重要特征和最重要意义就在于,在向世界的开放中,把现代化、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改革这三重重大的社会变革浓缩在同一时空中进行了,构成了一场前无古人、史无前例、具有特殊内涵的新的实践活动。“三重变革”“三位一体”使现代化、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关系,现代化、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由此都具有了新的内容,因而必将实现文明转型,必将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内涵,必将创造人类文明的新形态。这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运动中生成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现代”之所在,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之所在。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礼敬,就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杨耕,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