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7日电 题:“与台湾关系法”是啥“碗糕”?
作者:李立(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
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日前窜访台湾,导致台海局势骤然紧张,中方进行坚决反制,中国人民解放军连续举行大规模实弹演训,意在震慑美台勾连和台当局“倚美谋独拒统”幻想,遏阻美国“以台制华”图谋,也使得“2022年台湾政策法案”的提案延迟审议。
佩洛西对自己窜访台湾的行为辩解说,此访与美国以1979年“与台湾关系法”、中美联合公报、对台“六项保证”为指导的长期政策并不冲突,声称“美方对台湾许下了非常坚定的承诺,要与台湾站在一起”等等。她在《华盛顿邮报》上发文,也举出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对台“六项保证”为窜访台湾行为开脱,声称并不违反美国一个中国政策。
“与台湾关系法”是啥“碗糕”(闽台小吃,泛指东西)?事实上,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六项保证”,是美国国内一些反华势力单方面炮制出来的,本质上是将美国的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和国际义务之上,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无视和践踏。本着正本清源,弄清事情是非曲直和历史经纬的态度,有必要对“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六项保证”作一梳理和分析。
中美建交曲折,邓小平一锤定音
要弄清“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六项保证”出笼的来龙去脉,就得从中美建交说起。20世纪70年代,毛泽东决策“乒乓外交”,推开了中美两国的大门。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标志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美两个大国相互隔绝的局面终于被打破。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主持中美建交谈判。邓小平明确指出,中美建交要坚持“三原则”,即废约、撤军、断交,也就是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年内撤走驻台美军、美国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当时的美国总统卡特先后派出国务卿万斯、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商谈中美建交的一些原则问题,具体谈判在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和中国外长黄华之间展开,一共谈了六次,最终美方基本上同意中方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应该说美方的立场基本上符合中方的条件,中美建交条件基本成熟,但在对台军售问题上双方仍存在分歧。邓小平在会见伍德科克时说,对台军售问题在大陆和台湾之间注入了一种破坏心理,将会破坏中国的和平统一。伍德科克说明了美方对中方关心的对台军售上的立场,表示要有节制地向台湾出售经过选择的防御性武器。邓小平听后震怒了,大声说:“我们不同意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
邓小平严厉地批驳美方观点。他说,如果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蒋经国怎么会走到谈判桌上来呢?如果他永远也不走到谈判桌上来,那自然就意味着,中国不得不最后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美国政府为什么对台湾那么感兴趣?为什么美国政府一方面说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一方面又大肆向台湾出售武器?这只会使台湾当局离谈判桌越来越远。如果这样,不会导致战争吗?
邓小平清楚明白地表达了中方立场,那就是中国政府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中美建交到了决断的最后一刻。关键时刻,邓小平展现了他举重若轻的领导风格,他以战略家的宏伟气魄、政治家的勇于担当,果断决定不能让美售台武器问题影响中美建交大局,从而影响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邓小平一锤定音,同意中美建交按原计划进行,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美售台武器问题留待建交以后继续讨论解决。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很明显,佩洛西窜访台湾违背了中美建交中的美方承诺,也违背了一个中国原则,严重损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也严重损害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与台湾关系法”出笼,中美关系留下尾巴
中美建交后,邓小平又成功地实现了访美,中美关系发展顺利。但美国一些议员攻击卡特政府在中美建交过程中“让步太多”,于是炮制出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原则、明显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关系法”,来部分抵消和修改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的精神实质。此法包含多处违反中美建交公报精神的内容:第一,此法变相恢复了中美建交公报宣布终止的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提出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第二,此法还以法律形式规定“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具备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第三,此法还企图使美台关系带有某种官方色彩。这个法案继续将台湾当作“国家”对待,违反了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
邓小平对“与台湾关系法”在不同场合表示强烈的反对态度。他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访华团时说:中美两国关系能够正常化的政治基础,就是承认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政治基础受到了一些干扰。对你们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中国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问题,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法案的许多条款还是要保护台湾。美国认为保护台湾是美国的利益,还说要卖军火给台湾,包括一旦有事美国还要干预。所以说,这个法案实际上否定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础。1981年1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共和党副领袖史蒂文斯和美国总统出口委员会副主席陈香梅时,针对“与台湾关系法”,发表了重要谈话。邓小平鲜明的态度,对里根政府产生了很大影响。1981年2月6日,美国国务院正式宣布,美国将遵守美中关系正常化联合公报中所确定的美国应承担的庄严责任。3月16日,国务卿黑格发表谈话,进一步澄清里根政府的对台政策。他说,他设想在遵守美国对台“关系法”的基础上,同台湾人民保持非官方的关系。这实际上是宣布放弃里根在竞选时许诺的美台关系升级的提法。
尽管里根政府逐步放弃了美台恢复官方关系的打算,但在对台武器销售方面却没有收敛,中美两国就美对台军售问题展开激烈争执,经过双方共同努力终于达成协议,并在8月17日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即“八一七公报”。美方承诺:第一,它向台湾出售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第二,它准备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第三,经过一段时间使这一问题得到最后的解决。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展,但美国玩弄两面派手法,在公报宣布之前,就于7月14日向台湾当局作过六点保证。毫无疑问,这“六项保证”不仅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也违反了一个中国原则,是无效的、非法的。
从以上梳理的“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六项保证”出笼的背景和内容来看,佩洛西窜访台湾的借口牵强附会。所谓的“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的国内法,中国从来就没有承认,并坚决反对。至于对台“六项保证”只是一个内部文件,是非法无效的。所以,中国的反制是合理、合法的,也符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得到了全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佩洛西窜访台湾的这出政治闹剧,改变不了中国实现统一这一历史大势。任何国家、任何势力、任何人都不应错估、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和强大能力。“台独”分裂势力“倚美谋独”更是幻想,注定是绝路、死路,脖子上的绞索只会越来越紧。
作者简介:
李立,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主持国台办、市台办、外交部、教育部、市教委和北京市哲社办等单位的课题二三十个;发表学术论文和时评文章300余篇;出版著作二十几部。主要著作有:《目击台海风云(123)》《国民党沉浮台湾——从蒋氏父子到连战马英九》《民进党浮沉台湾》《国民党与台湾政治生态研究》《台湾政党政治发展史》《“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