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支持外贸发展最新奖励政策出台

时间:2023-02-23 11:11:15来源: 意大利侨网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讯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下简称《意见》),在支持企业做大贸易、开展品牌认证、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支持防范外贸风险、支持企业“走出去”和鼓励外商投资方面,制定了详细奖补措施。尤其是对涉及“一带一路”国家和RCEP国家的经贸交流,更是加大了奖补力度。

  《意见》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原则上为市区范围。

  支持企业做大贸易

  参展是外贸企业获取订单的重要途径。为鼓励企业参展,《意见》明确了系列参展补贴政策,包括对我市企业参加市政府培育期(五年)内的自办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参加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国际性展会,在“一带一路”国家、RCEP国家的,按80%给予展位费补助,其他国家和地区按70%补助,境外每个展位补助最高2.5万元,境内每个展位最高8000元,单家企业单个展会限6个标准展位。

  为鼓励货代组货,《意见》明确,对在温州口岸组货出运达1万标箱、2万标箱、3万标箱、4万标箱的货代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补助。同时,对指定口岸进口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奖励。

  在服务贸易方面,企业年度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出口额正增长且达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上、200万美元以上,同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每季度填报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意见》还明确了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奖励标准。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连续两年给予奖励,最高额度分别为50万元和30万元。

  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

  跨境电商是《意见》的重要奖补对象之一。

  对在温州跨境电商综试区“一网通”线上服务平台备案的跨境电商企业,获评国家级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评省级跨境电商示范企业、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名牌称号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运营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运营主体,最高奖励50万元。为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建设,对符合条件开展培训的在温院校,按每人400元,单个院校最高10万元进行补助。

  同时,《意见》明确奖励“店开全球”。对于入驻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新店铺的,单家企业最高可获奖励6万元;对于新建独立站的,单家企业最多可获奖励10万元。

  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海外仓的配套建设。为鼓励海外仓建设,《意见》明确对新认定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试点的投资主体予以50万元奖励。涉及“一带一路”国家、RCEP国家的,奖励额度再加10万元。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进行补贴,符合条件的单家企业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支持防范外贸风险

  《意见》还关注到了企业可能面临的外贸风险,旨在通过补助降低企业防范风险的成本。

  近年来,在市商务局指导下,我市各大行业商协会通过建立外贸预警点,让政府、行业和企业尽早掌握国外市场动态,形成一张完整覆盖全市重点行业、敏感产品和块状经济的预警网。《意见》明确对于省级评定优秀的预警点给予补助20万元,市级优秀或省级合格的10万元补助。

  在贸易摩擦案件应诉方面,我市将对我市企业、行业协会参加重点境内外贸易救济案件应对活动发生的律师费给予70%、最高150万元补助。

  对于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亦有相应补助。其中,对企业投保出口(投资)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70%、最高100万元补助。同时,将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纳入全市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平台,对参保企业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

  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意见》明确,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绿地投资、跨境并购、营销网络等项目,按中方当年实际投资额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于我市企业投资建设、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分别给予投资主体奖励200万元、100万元。上述两条奖励如在“一带一路”国家,奖励标准可上浮10%。

  此外,对列入省级本土跨国公司榜单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列入市级跨国公司重点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在鼓励外商投资方面,根据《意见》,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业项目,按当年实际使用外资每1000万美元奖励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以及世界500强投资的产业项目,按当年实际使用外资每500万美元奖励1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为扩大我市招商“朋友圈”,《意见》还明确对招商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以商招商”引入外资项目的企业,对经营者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属于世界500强投资项目的,可额外给予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