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权益保护备受关注 涉侨立法赢得华侨掌声

时间:2019-07-19 22:15:49来源: 意大利侨网

       世界华侨华人研究文库系列丛书之《法治侨务论》13日在北京举行新书发布会。《法治侨务论》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全球化智库主任王辉耀编著。全书分为法治侨务建设、涉侨法律法规体系、侨捐法与外籍华人出入境法三编,对中国涉侨法律体系现状进行梳理,探讨法治侨务的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涉侨法律法规体系的未来发展等,希望能为法治侨务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供借鉴。

  广东吃第一只螃蟹

  据《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5)》统计,侨居海外的华人华侨总数超过6000万,分布在世界19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华侨约占10%,并呈增长态势。华侨历来有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海外华侨尤其是新侨回国创业、投资者日益增多,侨资企业占我国外资企业的约70%,投入资金占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约60%以上。华侨扶贫济困,兴办公益事业,其中有相当一批人掌握高端科技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是我国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的重要来源。

  “21世纪各国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吸引人才离不开健全的保障规定。”美国华裔律师张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道。华侨回国后面临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在缺少系统性法律保护的背景下,定居国外的华侨虽是中国公民,但在回到国内生活工作时,常常会受到阻碍。涉侨法规应运而生,保障了华侨华人的权益。

  7月1日起,《大连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此条例是继浙江、广东、福建、湖北、上海、江苏和贵州后,第八个针对华侨而制定的地方保护条例。该条例是大连长期以来加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总结,为切实解决华侨的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华侨在促进国内外多领域合作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华侨权益保护方面,《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是省级层面华侨权益保护的第一部地方法规。2015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刘国福教授向本报梳理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由来背景。

  首先,近十多年来,广东省侨情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华侨、外籍华人来粤创业发展,其在粤创业资金、社会保险和子女入学等权益保护需求日趋突出,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其次,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侨务大省,有3000多万华侨华人分布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广东省的独特优势和宝贵资源,也是推动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华侨捐赠广东发展公益事业和工农业生产的款项累计超过47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华侨捐赠总额的70%。最后,国家层面目前还没有保护华侨权益的专门立法。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广东特色的侨务法规政策,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华侨权益保护体系,且很多政策在执行中缺乏权威。因此,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作法制化的需要。

  各地纷纷效仿借鉴

  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成效明显,成功保障了华侨的切实利益。刘国福称:“广东省侨务部门2016年办理‘三侨考生’证明418份,广东省共有366名‘三侨考生’被高校录取。华侨信访案件数量也逐步下降,案结率提高,达到95%,无一项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侨考生’录取、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成效明显,侨务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广东省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了一些配套文件,比如《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华侨学生在我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等。这些文件增强了条例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

  有了广东省的带头示范,各省的侨务工作有了良好的借鉴对象。

  《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是继《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之后中国第二部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综合性法规,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近年,福建省完善“五侨”联席工作会议机制,适时推动建立省侨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侨务法律顾问团作用,形成维护华侨权益有效协调机制,侨务信访逐渐减少。2018年初,最高法院司改办和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联合在莆田召开“全国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推进会”,福建省和莆田市侨联的涉侨维权工作做了典型经验交流。

  浙江省立法护侨也是中国各地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全文共35条,基本涵盖了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华侨权益保护遵循平等保护的原则。

  据媒体报道,中国旅美科技协会副会长、杭州市侨商协会副会长谢长春在国外生活了数十年,于两年前回到杭州创办了一家科技信息企业。“过去华侨回国创办企业多少有一些壁垒,如收益资金汇往境外手续复杂、专利权保障不够完善等诸多问题。2018年浙江出台的条例对维护侨益带来了利好,如明确华侨在浙江依法投资经营获得的合法收益等可依法汇往境外,明确对重大发明专利技术予以政策资金支持,这些对于我们华侨发展企业将是有力的‘强心剂’。”谢长春说。

  立法尚需完善推广

  除已出台《条例》外,其他省份的华侨也面临着同样的权益问题。学习他省法规办法为侨务工作提供了便捷。各省也应制定具有当地特色的侨务法规政策,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在山西省,为进一步体现省委省政府对老年归侨的关心与照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精神,结合山西实际,2016年,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侨联联合发布《关于为困难老年归侨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决定对山西省困难老年归侨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元。

  “未出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各省,应该抓紧研究论证,尽快列入立法计划。同时及时审议修改,争取早日颁布实施可维护华侨权益的法规。”刘国福说,“与此同时,法规的实施中仍有一些不足。如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宣传开展不平衡及一些地方在破解保护华侨权益难题时缺少新思路。因此,在开展宣传活动时,除了面向涉侨部门和华侨,还要注重面向金融、教育、医疗、财产登记等部门和单位。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破解难题。同时加快出台条例配套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条例在各地各部门落实见效。”

  华侨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和宝贵资源,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落到实处,为华侨华人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赢得华侨的掌声,让他们更有归属感。(来源:人民日报)